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省、市稅務局的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
2.根據省、市地方稅務局的工作要點,研究制訂本地區地稅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本地區地方有關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導本地區稅收業務工作。
4.根據長沙市地方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地區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組織各項稅收收入,完成稅收任務。
5.負責監督檢查本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負責監督檢查本地區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稅收執法情況。
6.負責對本地區所屬地稅系統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人員調配,幹部任免以及經費開支實行垂直管理。
7.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
8.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的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
9.負責組織本地區稅收理論與政策調查研究工作,開展稅法宣傳。
10、承辦省、市地方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行政科(室)
1、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日常政務、文秘、綜合、稅收宣傳、新聞發布、政務公開、網站管理等工作;擬訂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行政接待、物業管理等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
2、稅政法規科
主要職責:負責地方各稅的稅政業務管理及執行稅收政策、法律法規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稅務行政處罰和稅務行政訴訟及行政複議等工作;負責地稅部門徵收的各類費(金)的指導、管理工作。
3、征管和科技發展科(發票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和征管業務的指導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征管建制、征管質量檢查等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相關工作;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規劃和綜合管理工作;負責發票管理工作。
4、收入規劃核算科
主要職責:負責稅收計畫編制、稅款繳(退)庫情況監督、收入分析預測和重點稅源監控等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5、財務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稅務經費、裝備、資產以及局機關財務管理;編報審核財務預決、算;負責辦理經費撥付、政府採購、服裝發放工作。
6、人事教育科
主要職責:負責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培訓、黨群及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7、監察審計室
主要職責:負責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經費內部審計工作。
直屬機構
設直屬行政機構 2 個:辦稅服務中心和稽查局。
辦稅服務中心工作職責:負責與辦稅服務相關的稅收政策宣傳、諮詢和解答,稅務登記證件的辦理和發放,稅務發票的發售、代開和繳銷;負責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納稅申報(或扣繳申報)的受理、稅收票證開具和稅款(費、金)、滯納金、罰款的徵收入庫;負責納稅人減免稅審批(或備案)資料的受理、初審,減免稅審批(或備案)文書的發放;負責征管業務數據的審核、錄入和管理。
稽查局工作職責:負責組織轄區內稅收專項檢查工作,實施專項稽查;負責地稅違法案件舉報的受理和查處工作;負責組織或配合公檢法等部門打擊涉嫌偷稅、逃稅、抗稅、騙稅等稅務違法案件。
派出機構
1.第一稅務分局
負責所轄範圍(淮川辦事處、集裡辦事處、荷花辦事處、關口辦事處)內的各項地方稅收及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社會保險費、工會經費、防洪保全資金的徵收管理檢查工作。
2.第二稅務分局
負責所轄範圍(古港鎮、永和鎮、七寶山鄉、沿溪鎮、官渡鎮、張坊鎮、高坪鎮、三口鎮、小河鄉、溪江鄉、達滸鎮、大圍山鎮、現代農業園)內的各項地方稅收及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社會保險費、工會經費、防洪保全資金的徵收管理檢查工作。
3.第三稅務分局
負責所轄範圍(大瑤鎮、澄潭江鎮、文家市鎮、中和鎮、金剛鎮、楊花鄉)內的各項地方稅收及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社會保險費、工會經費、防洪保全資金的徵收管理檢查工作。
4.第四稅務分局
負責所轄範圍(鎮頭鎮、普跡鎮、官橋鄉、葛家鄉、柏加鎮、棖沖鎮、太平橋鎮)內的各項地方稅收及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社會保險費、工會經費、防洪保全資金的徵收管理檢查工作。
5.第五稅務分局
負責所轄範圍(永安鎮、北盛鎮、洞陽鎮、蕉溪鄉、淳口鎮、沙市鎮、龍伏鎮、社港鎮、長沙國家生物產業基地、湖南瀏陽現代製造產業基地)內的各項地方稅收及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社會保險費、工會經費、防洪保全資金的徵收管理檢查工作。
地理位置
湖南省瀏陽市稅務局勞動中路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