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國家稅務局

長沙市國家稅務局

長沙市國稅局機關內設17個處室,按行政區屬劃分下轄10個區、縣(市)局,直屬機構5個,城市、農村稅務分局37個。全系統現有在職幹部職工2327人,平均年齡45歲;碩士50人,本科1557人,專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2%。其中市局機關192人。由國稅征管的納稅人共18.7萬戶,其中內資企業91200戶,涉外企業1475戶,個體工商戶94500戶。

基本信息

基本概況

長沙市國家稅務局長沙市國家稅務局
1.機構設定情況。長沙市國稅局組建於1994年,現設有市局、縣級局、稅務分局三級機構。市局機關內設18個處室,按行政區劃下轄10個縣(市)區局,5個直屬局(市局稽查局、市局稽查一局、市局稽查二局、直屬稅務分局和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38個稅務分局。其中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國稅局、高新區國稅局、市局稽查局、寧鄉經濟技術開發區國稅局為副處級單位。
2.領導班子配備情況。市局現配備班子成員8人:黨組書記、局長文延風,黨組成員、副局長譚元奎錢秀芳梁健、黃書惕,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劉國鋒,黨組成員、總經濟師李伯成,黨組成員、總會計師潘斌。
3.系統人員情況。全系統現有在職幹部職工2327人,平均年齡45歲;碩士50人,本科1557人,專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2%。其中市局機關192人。
4.徵收和管理的稅種情況。由國稅部門負責征管的稅種有五個: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銀行儲蓄個人利息所得稅(從2008年10月9日起暫停徵收)。
5.征管戶數情況。長沙市由國稅征管的納稅人共18.7萬戶,其中內資企業91200戶,涉外企業1475戶,個體工商戶94500戶。
6.支柱產業情況。國稅收入的主要支柱產業是捲菸、機械交通設備製造、商業、電信、電力、金融等,其中捲菸占全市國稅收入總量的60%左右。
7.重點稅源情況。截止2014年底,全市年納國稅百萬元以上重點稅源2559戶(是2010年的1.7倍),年度入庫稅收881.97億元(含捲菸收入),占到了長沙國稅全年收入總量的95.75%。其中年納稅億元以上的企業44戶,稅收收入占全市國稅收入總量的74.3%。
8.文明創建情況。系統實現了文明單位全覆蓋,15個基層局中省級文明標兵單位4家,省級文明單位8家,市級文明標兵單位1家,市級文明單位2家。市局機關為全國文明單位。

征管情況

長沙市國稅系統實施“重點企業個性化管理、中小企業行業化管理、個體稅收社會化管理”的模式。對重點企業實施個性化輔導服務、專業化評估稽查;對中小企業實施分區域、分類別、分稅種的行業化模型管理,力爭用2年時間建立覆蓋全市主要行業的模型庫;對全市個體稅收和60多個專業市場實施民主評稅、陽光徵收,讓納稅人代表、行業協會、市場管理方參與評稅定稅,打造專業市場稅收管理品牌。
長沙國稅堅持征管和服務兩手抓,深化簡政放權,為納稅人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服務。全面完善首問責任制、導稅制、同城通辦、一窗通辦、網上辦稅等服務舉措;行政審批實施“一窗受理、限時辦結、規範流程、透明公開”,推行與工商、質檢等部分聯合辦證辦稅機制,實現“三證合一”。在全系統組建優惠政策、營改增等稅收政策上門輔導團隊,推行“訂單式”服務,開展個性化稅收宣傳輔導,收到社會各界的好評。

收入情況

長沙是全省國稅收入的龍頭,2012年、2013年全市國稅收入總量分別為725億元、849億元,保持在2位數的增長幅度。2014年全年入庫稅收收入總額956億元,同比增收107億元,增長12.61%,占全省國稅收入總量的58%,在中部六省省會城市中總量排名第二,增幅排名第四,在全國省會城市中排名第六位。

領導信息

李義伯(黨組副書記、局長)
李義伯,男,漢族,籍貫湖南桃源,1956年8月出生,1974年12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2006年3月任長沙市國家稅務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1995.05—1996.03長沙市郊區國家稅務局局長
1996.03—2002.08長沙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2.08—2006.03張家界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6.03--長沙市國家稅務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負責主持全面工作
佘凱頌(黨組副書記、副局長)佘凱頌,男,漢族,籍貫山東青島,1964年4月出生,1982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2009年8月任長沙市國家稅務局黨組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1995.07—1997.09湖南省國稅局主任科員
1997.10—2000.12湖南省國稅局稽查局科長
2000.12—2003.02湖南省國稅局基建辦副主任(副處級)
2003.02—2005.03湖南省國稅局計財處副處長
2005.03—2006.05湖南省國稅局財務處副處長
2006.05—2009.07湖南省國稅局財務處副處長(正處級)
2009.08— 長沙市國家稅務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主管:人事處、教育處、離退休幹部處、系統工會、機關婦委會
李德奇(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德奇,男,漢族,籍貫湖南湘鄉,1955年12月出生,1976年2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研究生課程班畢業,2003年3月任長沙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996.03—1997.02長沙市郊區國稅局局長
1997.02—2001.05長沙市國稅五分局局長
2001.05—2003.03長沙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2003.03—長沙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主管:辦公室、財務處
錢秀芳(黨組成員、副局長)錢秀芳,女,漢族,籍貫江蘇吳江,1965年6月出生,1982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專科學歷,2005年2月任長沙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997.02—2001.07長沙市國家稅務局六分局局長
2001.07—2003.04長沙市國稅局高新分局局長、黨組書記
其中:2002.05長沙市國家稅務局副處級幹部
2003.04—2005.02長沙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2005.02—長沙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主管:貨物和勞務稅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梁健(黨組成員、副局長)梁健,男,漢族,籍貫湖南省望城縣,1963年9月出生,1982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註冊稅務師。2009年8月任長沙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994.09—1995.03望城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995.04—1995.10望城縣國家稅務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1995.11—2001.05望城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1.06—2002.04長沙市雨花區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2.05—2006.08長沙市雨花區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副處級)
2006.09—2008.08張家界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2008.09—2009.07張家界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9.08—長沙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主管:徵收管理處、信息中心
黃書惕(黨組成員、總會計師)黃書惕,男,漢族,籍貫湖南長沙,1964年8月出生,1982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2006年9月任長沙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1996.03—1996.11長沙市國家稅務局人事科科長
1996.11—2001.05長沙市國家稅務局三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1.05—2006.09長沙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黨組書記、局長(副處級)
2006.09—長沙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主管:所得稅處、收入核算處
馬玉霞(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馬玉霞,女,漢族,籍貫吉林通化,1970年3月出生,1992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2010年3月任長沙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1992.07—1995.07國防科大計算機研究所工作
1995.07—1997.09湖南省國家稅務局人事處科員
1997.09—2001.11湖南省國家稅務局副主任科員
2001.11—2009.06湖南省國家稅務局人事處主任科員
2009.06—2010.05湖南省國家稅務局人事處副處長
2010.03--長沙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主管:監察室、政策法規處
劉湘暉(黨組成員、總經濟師)劉湘暉,女,漢族,籍貫湖南瀏陽,1965年4月出生,1983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
2010年6月任長沙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1983.07—1988.08瀏陽縣稅務局城關稅務所工作
1988.08—1994.09長沙市稅務四分局副科長、科長
1994.09—1995.06長沙市國家稅務局四分局綜合科科長
1995.06—2001.05長沙市國家稅務局四分局副局長
2001.05—2003.04長沙市國家稅務局計財科科長
2003.04—2006.09長沙市高新區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6.09--2010.06長沙市高新區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副處級領導幹部)
2010.06--長沙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主管:機關服務中心、機關黨委辦公室、機關工會、團委。

機構設定

長沙市國家稅務局機關內設行政處室15個、直屬機構5個、事業單位2個,按行政區劃設定全職能區縣局10個。市局稽查局、長沙縣國家稅務局、高新區國家稅務局為副處級,其他機構級別均為正科級。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處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4)所得稅處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規劃核算處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6)納稅服務處(納稅服務中心)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7)徵收管理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聯繫註冊稅務師管理工作。
(8)財務管理處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9)人事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巡視工作。
(10)教育處
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11)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2)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處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13)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

直屬機構

市局直屬機構不超過3個,稽查局級別為副處級,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直屬稅務分局級別為正科級。另可跨區設定2個稽查局,級別為正科級。(1)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負責督辦案件和協查案件的查處;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和發票打假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稽查局設7個內設機構,級別為副科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科(舉報中心)、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2)第一(二)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轄區內的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本轄區內除重點稅源企業以外的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個體工商戶的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負責交辦、督辦、協查案件的查處;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和發票打假工作;負責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第一(二)稽查局設6個內設機構,級別為正股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3)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設5個內設機構,級別為正股級,分別是:綜合科、業務管理科、稅源管理一科(辦稅服務廳)、稅源管理二科(辦稅服務廳)、稅源管理三科(辦稅服務廳)。
(4)直屬稅務分局
承擔所轄納稅戶的納稅申報核實、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及稅款催報催繳、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處理等工作。
直屬稅務分局設9個內設機構,級別為正股級,分別是: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
直屬稅務分局設事業單位1個,級別為正股級,信息中心。

事業單位

市局機關設事業單位2個,級別為正科級。
(1)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區縣局

全市按照縣、縣級市、地級市區行政區劃設定10個。分別是:
長沙市高新區國家稅務局
長沙縣國家稅務局(長沙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
長沙市芙蓉區國家稅務局
長沙市天心區國家稅務局
長沙市嶽麓區國家稅務局
長沙市開福區國家稅務局
長沙市雨花區國家稅務局
望城縣國家稅務局
瀏陽市國家稅務局
寧鄉縣國家稅務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結合湖南省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上級國家稅務局確定下達的工商稅收計畫指標,編制本地區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的各項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運用國家稅收槓桿對經濟進行調節和監督。
(三)主管長沙市轄區內按規定由國家稅務局負責的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
(四)監督檢查長沙市轄區內有關納稅單位和納稅個人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情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受理長沙市應由國家稅務局管轄的稅務行政複議案件。
(五)負責長沙市國家稅務局系統內部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和經費的管理。負責長沙市國家稅務局系統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崗位專業培訓及對納稅義務人的稅法宣傳工作。
(六)監督檢查長沙市國家稅務局系統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七)承辦湖南省稅務局、長沙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務隊伍

精神文明建設
2008年,全市國稅要以市委、市政府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為主線,以市局機關創建全國文明單位為目標,以創學、創優、創新活動為載體,持續深入地推動全市文明建設工作的開展,促進系統政治、物質、精神三個文明建設的協調發展。
1、認真組織開展十七大精神的學習、宣傳。
2、認真組織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公民基本道德規範和家庭美德等內容的學習。
3、開展以“感恩”為主題的徵文演講活動,推進系統文明、和諧建設。
4、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創建文明城市的各項工作措施。
5、繼續開展以“四優”為主要內容的文明視窗創建活動。
幹部教育培訓
根據總局、省局對幹部培訓工作的要求,2008年,將組織開展以下學習培訓:
1、繼續組織電算會計知識培訓班,提高幹部信息化條件下的稅收征管水平。
2、組織1至2期基層科(分局)長更新知識班。
3、組織1期科級(含副科級)後備領導幹部更新知識班。
4、利用網上學習平台,大力開展幹部崗位知識技能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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