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 加強體育宣傳,推動民眾性體育運動的開展,大力促進體育社會化;(二)對我市體育運動隊的重大方針政策、發展戰略、改革措施提出建議;
(三)通過組織體育活動,向廣大體育工作者和愛好者進行愛國主義、團隊精神教育,培養良好的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和艱苦奮鬥、奮勇進取、頑強拼搏、團結友愛、遵紀守法的優良品質;
(四)組織體育理論、科研、運動技術等專題調查研究,促進體育訓練科學化,提高運動技術水平;
(五)舉辦各種體育培訓班,培養體育骨幹和後備人才,不斷提高社會體育隊伍的整體素質;
(六)密切與全國各民眾體育組織的聯繫,加強對市內各民眾體育組織的指導,溝通情況,交流經驗;
(七)舉辦、承辦和參加國際體育比賽,努力開展國際間的體育交流;
(八)加強與台灣、香港、澳門及海外僑胞的體育聯繫、交往。
(九)加強對各區(市)縣體育總會、各體育單項協會,行業系統體育協會及各類體育社團的業務指導和管理,促進社會體育活動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