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濰坊市體育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體育工作的職能部門,現設辦公室、訓練科、競賽科、民眾體育科、市場管理科(掛靠群體科)等機關科室和體育總會、老年體協兩個事業單位,以及市體校、市體育中心、市競校、市游泳學校、市競賽交流中心和體育局機關服務中心六個直屬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是組織開展民眾體育、發展競技體育、開發體育產業、管理體育市場、建設體育設施等。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市體育工作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二)指導和推動體育管理體制改革,制定全市體育發展戰略,編制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和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四)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布局;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五)開展對外體育合作與交流,指導並歸口管理民間體育外事活動。
(六)組織參加和承辦大型國內外體育競賽;制定全市性體育競賽計畫,管理、指導全市體育競賽工作。
(七)組織和指導體育科研、體育教育、體育宣傳及體育幹部和專業人才的培訓工作。
(八)研究擬定體育產業政策,指導全市體育產業發展和經營活動,歸口管理體育市場。
(九)負責市級體育社團資格審查,負責各類體育學校、體育項目俱樂部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一、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二、研究擬定全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體育工作政策、規範性檔案;
三、負責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四、負責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保衛、信訪、宣傳、外事、接待等工作;
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人事工作;
六、負責和指導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七、管理機關的財務工作和監督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
訓練科
一、深化體育訓練體制改革,管理和指導全市的體育訓練工作;二、負責調整全市競技體育項目布局,完善業餘訓練網路,健全訓練工作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三、負責對全市業餘訓練工作的監督檢查,不斷提高訓練水平,積極培養和輸送優秀體育後備人才;
四、負責擬定訓練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我市參加省運會及其它重大比賽的組隊、訓練及參賽工作;
六、負責我市教練員、運動員的培養、考核和等級的審批、審報工作;
七、負責我市教練員、運動員的全省及全國註冊工作;
八、負責指導各訓練單位運動員選材選調及招生工作;
九、負責對參加上級比賽取得優異成績的運動員、教練員及工作人員的獎勵工作;
十、負責制定訓練、培養等工作經費投入方案,檢查督導訓練經費的使用情況;
十一、指導全市各級各類武術館校和依託社會辦的市級運動隊、俱樂部的訓練工作;
十二、負責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和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布局審批和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在全市各級各類學校中推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全市優秀體育教師的評選和獎勵活動;
十四、負責教練員、運動員等訓練方面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競賽科
一、深化體育競賽制度改革,管理、指導全市體育競賽工作;二、負責制定全市體育競賽工作計畫、競賽計畫及單項競賽規程;
三、負責承辦上級在我市舉辦的各級體育比賽;
四、負責組織在我市舉辦的商業性比賽;
五、負責組織和舉辦全市綜合性運動會及年度各單項比賽;
六、負責統計參賽運動成績,審批、公布市紀錄。
七、負責全市體育裁判員的業務培訓、考核和等級裁判員的審批、申報、註冊工作;
八、貫徹執行《全國體育競賽區工作條例》,抓好賽風建設;
九、負責競賽檔案、資料的整理工作;
十、負責制定體育競賽所需器材計畫;
十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群體科
一、研究擬定全市社區體育工作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規範性檔案;二、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和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三、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及其他社會民眾體育和健身活動的開展;
四、負責健身氣功管理工作。
市管科
一、研究擬定全市體育市場的發展規劃,擬定體育市場管理的政策、規範性檔案;二、對體育經營活動單位和個人的從業資格進行評估、培訓、監督、檢查和審批;
三、負責體育產業的開發;
四、負責體育彩票的管理和發行;
五、負責對體育市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