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

"(七)組織口岸單位對工作人員進行涉外政策、紀律和國家安全教育。 (八)查處違反口岸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主要職責

根據工作需要,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成立濰坊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該單位為正縣級事業單位,直屬市政府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有關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我市有關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口岸開放規劃和計畫,組織驗收和審查上報口岸開放與關閉,辦理報批外國籍交通運輸工具臨時進出非開放口岸事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辟國際客運、貨運航線。
(三)會同有關部門審查上報口岸檢查檢驗機關人員編制及其配套設施建設資金事宜,檢查督促轄區口岸配套設施建設和改造。
(四)督促檢查口岸檢查檢驗機關按照各自的職責和規定對出入境人員、交通運輸工具、貨物和行李物品進行監督管理以及檢查、檢驗、檢疫等。
(五)主持平衡轄區口岸外貿運輸計畫,組織協調口岸單位共同做好口岸集疏運和出入境旅客接送工作。
(六)協調處理或者裁決口岸單位之間發生的影響口岸正常運轉的爭議。
(七)組織口岸單位對工作人員進行涉外政策、紀律和國家安全教育。
(八)查處違反口岸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口岸重大涉外事件。
(九)組織口岸單位開展共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口岸活動。
(十)濰坊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責。

內部機構和人員編制設定

根據單位職責,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設2個職能科室。
(一)綜合科。協助辦公室領導協調日常工作;負責辦公室文秘、檔案、督查、信息調研、機要保密、後勤服務、安全保衛;負責辦公室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幹部管理、人事勞資、教育培訓;負責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對外聯繫協調、宣傳報導、老幹部和群團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業務管理科。研究制定全市口岸工作政策和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口岸發展規劃、計畫;負責口岸開放與關閉的申報,參與口岸建設項目的審查論證和驗收;負責海、陸、空港口岸查驗機構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管理與協調口岸工作的配套建設,參與保稅區、自由貿易區的管理;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闢國際客運、貨運航線;平衡口岸外貿運輸年度計畫,協調外貿貨運工作;完成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人員編制
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編制8名,配備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長2名、副科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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