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地震局

(二)制訂防震減災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監督事業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 (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 (八)指導縣(區)防震減災工作;指導地方企事業單位的地震監測台、站、點的業務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防震減災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起草本市防震減災辦法及實施方案,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制訂防震減災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監督事業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
(三)管理地震監測預報工作,提出地震趨勢預報意見;行使防震抗震指揮部和抗震救災指揮部辦事機構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綜合防禦措施,檢查監督其落實;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管理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四)管理地震烈度區區劃和震害預測工作;歸口管理重要城鎮、經濟開發區以及重大工程和生命線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資格審查、認證和任務登記;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地震次生災害和防災工作;管理爆破性地震動監測工作。
(五)負責以地震動參數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標準的管理工作;審定市級以下重點項目和生命線工程建設場地的抗震設防標準;指導和監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
(六)推進地震科技現代化,組織管理地震科技研究與攻關、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組織開展地震科技間合作和學術交流;指導與防震減災事業有關的學會、協會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
(八)指導縣(區)防震減災工作;指導地方企事業單位的地震監測台、站、點的業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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