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規程並監督執行,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濟源市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應由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材料的上報工作,管理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承擔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上報材料的初審工作,承擔出省木材運輸許可職責。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和有關地方標準及規定,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區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協調有關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擬訂全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參與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規定並監督實施,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組織、協調有關國際荒漠化公約的履約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全市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工作。
(七)負責全市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在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區劃、規劃原則的指導下,依法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組織、協調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承擔狩獵證審批職責。
(八)承擔推進全市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全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站)、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九)監督檢查各產業對全市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擬訂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全市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山區林業綜合開發。
(十)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承擔市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指導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對全市森林、林木、林木種苗、木材及其他林產品的病害和蟲害開展檢疫、預防和根除,控制危險性病蟲害的傳播和蔓延。
(十一)參與擬訂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提出市級財政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市級林業資金,管理市級林業國有資產,負責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制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畫。
(十二)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的建設。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林業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黨組、中心組的組織工作活動,負責文秘、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宣傳、信息、安全、保密、婦女、計畫生育、信訪工作;指導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相關工作;提出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政策建議;擬訂全市林業法制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監督,協調行政執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林業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相關工作;承辦林業行政許可相關工作。承擔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的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落實;組織擬訂全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
(二)造林綠化科(濟源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全市種苗、造林、營林質量管理;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擬訂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濟源市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林業科學研究;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和林業創新體系建設;承辦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林產品質量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國外林業先進技術及智力引進;參與履行《國際植物新品種公約》、《生物安全議定書》。負責全市造林綠化的規劃設計、檢查驗收及協調實施工作;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導全市農田林網、通道綠化的規劃設計及施工。
(三)森林資源管理科。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發布相關信息;擬訂全市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承擔林地林權的有關管理工作;監督林地徵用、占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承辦對依法應由省級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材料初審工作;監督森林資源及其管理機構;負責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初審;負責林木憑證採伐、運輸以及河南省林業廳委託的出省木材運輸許可的職責;負責林木經營加工市場監督管理;指導木材檢查站的工作。
(四)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管理科。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及其專用標識、疫源疫病監測;研究提出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的調整意見;承擔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的有關管理工作;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其履約的有關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的有關工作;負責狩獵證的審批工作;指導國有林場的建設與管理;組織指導野生動植物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
(五)發展規劃與資金管理科。擬訂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提出市級財政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市級林業資金;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提出市級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建議,編制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年度生產計畫;負責統計信息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機關的國有資產。
(六)人事教育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黨群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指導編制全市林業人才培訓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指導林業隊伍建設的有關工作;承辦林業國際合作與交流的有關工作;承辦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重要國際活動和履約工作;承辦涉及港澳台的林業事務;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領導簡介
王天中 黨組書記、局長
盧戰平 黨組成員、副局長
楊 倩 副局長
苗先榮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杜華漢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趙小中 黨組成員、市森林公安局局長
任戰軒 黨組成員、市防火辦主任
樊保國 市森林公安局政委
王向東 黨組成員、保護局局長
馬新建 黨組成員、市木材檢查站站長
王永興 主任科員
工作動態
林業局黨組進一步加強機關紀律作風建設
為有效強化機關紀律作風建設,局黨組月初下發了《作風紀律整頓活動實施方案》,要求機關各科室認真落實。7月16日下午,由局班子成員帶隊,紀檢室、辦公室、人事科等人員組成了機關紀律作風檢查小組,對局機關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上班時間人員是否正常在崗、是否嚴格執行上班時間工作紀律等。檢查後發現,大部分人員都能忠於職守,認真執行工作紀律,無脫崗早退情況,但也存在個別人員上班不在崗、請假手續不全等現象。下一步,機關紀律作風檢查小組還將不定期的對機關紀律作風進行檢查。希望全局機關人員要強化紀律作風建設,杜絕各類不良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