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歷城區教育局

濟南市歷城區教育局

濟南市歷城區教育局是歷城區主管全區教育的職能部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治校工作。結合本區實際,研究起草制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和局機關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全區各級教育機構幹部的培訓及考核工作。負責指導教育系統統戰及群團工作。

(三)研究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和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

(四)統籌管理全區的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組織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協調鎮(辦事處)及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

(五)負責全區各級各類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全區社區教育和相關教育機構的管理和指導工作。

(六)負責全區民辦學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社會力量舉辦的非學歷培訓學校、自學考試助學機構的審批工作。

(七)負責學校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教育督察工作。

(八)組織指導全區中考招生、高考、會考、自學考試以及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

(九)統籌管理全區教育資源配置、教育結構布局調整、學校各項建設;負責全區國辦學校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

(十)組織開展全區教學和教育的科學研究和電化教育工作;老教育工作者協會的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教師隊伍管理工作,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協調有關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的有關政策。負責全區教師資格認定和全區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以及就業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對外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監督檢查維護教育權益的執行情況;負責全區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報送、接待及局機關後勤管理、安全保衛工作;承擔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協調組織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對上對下對外協調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政務督察督辦工作;牽頭負責政務公開及市民服務熱線工作;牽頭做好信訪工作;負責管理指導局機關及學校的公務用車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督辦落實,協調管理教育會務工作;負責教育志編纂工作;
黨委辦

管理指導教育系統黨群、統戰、僑務、民族、宗教等工作。負責黨口文秘、檔案、信息管理等黨委日常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黨組織發展和建設工作,協調指導青年黨校工作;協助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人事科

負責幹部教師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按許可權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管理、指導教職工職稱評聘工作;管理學校教職工的人事、工資福利待遇、編制、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畢業生就業指導及人才工作;負責幹部和教職工培養、培訓、交流和支教工作;管理指導人事制度改革和學校內部體制改革;負責區教師進修學校業務指導;負責事業單位及法人登記工作;組織、配合做好乾部的考核、選拔工作;
老幹部工作

負責局機關離崗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下屬學校(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及本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財科

負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管理。編制區級各項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統籌管理學校基建經費和事業費;負責指導管理教育系統後勤和會計工作;按規定和許可權負責教育系統的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教育扶貧救助、教育貸款和“兩免一補”的管理工作;統籌管理中國小布局調整,負責校園規劃和校舍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教育事業統計工作;負責校舍安全工作;統籌管理教育系統政府集中採購工作; 負責局機關財務、教育系統能源消耗統計及“三公”統計上報工作;
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工作。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親職教育工作;負責普通中國小(含民辦學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擬定基礎教育評估標準及教育教學改革意見並指導實施;配合做好基礎教育的規劃布局、機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普通中國小、特殊教育學校的招生計畫編制、學區劃分、招生、學籍和“控輟”管理工作;負責普通中國小撤併、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管理中國小德育教育、普法教育、環保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及社會實踐活動;負責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中國小課程改革和實施工作,指導管理規範化學校建設工作;;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統籌管理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含民辦學校)、鎮成教中心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擬定中等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評估標準及教育教學改革意見並指導實施;負責中等職業學校、鎮成教中心招生計畫編制,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負責職業學校、鎮成教中心專業設定和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負責社區教育、職工教育工作;按許可權負責民辦學校(培訓機構)的申請、審批和管理工作;按許可權做好職業學校、成人教育學校、民辦學校的撤併、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協調指導區域內的職業學校、成人學校、民辦學校的有關工作; 負責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監管工作;
體衛藝與學前教育科

綜合管理各類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和學前教育工作(含民辦)。組織學生開展體育競賽、藝術交流活動;管理指導學校(含幼兒教育)國防教育、健康教育、禁毒教育、學生軍訓和飲食安全工作;組織、檢查、管理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的改革和科研活動;負責學前教育的規劃、布局調整和體制改革;負責托幼機構(含民辦)教育行政管理和教學管理,指導托幼機構教育教學改革試驗及成果推廣;按許可權負責托幼機構的申請、審批和撤併工作;負責中考體育測試工作;
技術裝備科

綜合管理學校技術裝備、電化教育工作。負責教育技術裝備規劃,指導管理學校各類功能場室建設;負責全區電化教育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協調開展信息技術、實驗教學等教育技術科研培訓工作;負責指導區教育信息中心業務工作;負責歷城教育信息網路建設和網路保密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自動化的技術保障工作;
安全管理科

綜合管理歷城區學校(幼稚園)安全和穩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社會綜合治理、平安校園工作;組織協調處理突發事件、惡劣天氣防範等應急工作;負責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協調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協調各科室分管的安全工作;負責師生外出活動安全工作的審核、審批;
宣傳科

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全區教育改革和發展戰略的擬定、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對外宣傳工作,組織開展與新聞媒體的交流與協作;負責教育局重要文字材料的辦理工作;負責重大活動的策劃宣傳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輿情信息上報工作;
招生辦

負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中專、自學考試等的報名考試、諮詢、數據統計、成績分析等考務工作;負責高考、中考志願的填報工作;負責中考以外各種考試和領導安排的其他考試的報名、考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招生體檢工作;負責自學考試等教材資料的採購供應工作;負責本科室組織的考試和活動的安全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督導室

承擔區政府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全區教育督導評估計畫和方案並組織實施;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對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貫徹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情況和辦學方向、辦學水平、辦學質量、辦學效益等情況進行督導評估;牽頭協調有關科室對各街鎮和教育局下屬單位、學校實施年度綜合評價和專項督導檢查;負責協調組織有關科室迎接上級政府對區政府的教育綜合督導檢查;負責教育示範區、示範鄉鎮、雙高普九等檢查驗收工作;負責督促指導校園文化與學校特色建設工作;履行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督導機構授予的其他職責;負責督學的管理培訓工作;
審計科

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預決算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負責教育局及下屬學校(單位)財務收支和有關經濟活動的監督審計;承擔經濟責任審計;負責財務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教育系統收費監督檢查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查處違反經濟法規的行為和案件;
教育工會

綜合管理教育系統工會工作。負責校務公開、民主理財、民主管理工作;指導教代會工作,對基層工會進行檢查評估;負責教職工職業道德建設工作;負責女工和計生工作;組織開展教職工文體健康活動;做好教職工維權和困難職工救助工作;負責指導老教協工作;
團工委

負責教育系統共青團和少先隊工作;配合做好中國小德育工作;負責團隊、學生會組織建設和發展,協助做好青年黨校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雙擁共建工作;負責青少年科普教育和科技輔導員協會工作;
代辦站

負責學校圖書館、閱覽室建設和管理。負責進校書刊資料的征訂和審查;遏制學校亂編亂印現象;負責招商引資和勤工儉學工作;指導管理學生保險業務工作;
核算中心

負責教育財務集中核算全面工作。指導和檢查農村各學校(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各學校財務帳設定、原始憑證審核、財務登記、會計報表工作;負責農村各學校的資金收付及銀行業務;組織會計和各學校報帳員業務培訓,調查處理來信來訪和對外各項工作的聯繫及協調;
醫保辦

負責教育系統醫療保險的組織、落實工作。認真貫徹上級關於職工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方針政策; 做好醫療保險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各單位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並對所屬單位醫保開展情況進行指導;負責編制教育系統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預算及決算工作;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統計報表及對上報送工作;負責學生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負責醫療保險工作的對外協調,建立與財政、衛生、人社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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