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歷下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濟廳字〔2010〕8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歷下發〔2010〕16號),設立歷下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加強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的職責。
(三)加強對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落實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安全生產技術標準。(二)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擬訂全區安全生產發展規劃,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完成情況,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安全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參與各類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依法對相關事故的調查報告進行批覆;組織、協調和參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四)承擔全區煙花爆竹臨時經營企業審核、審批准入管理責任,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和資格考核工作。
(六)負責區屬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監察。
(七)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八)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九)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3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接待、信息、檔案、信訪、保密、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政府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轉辦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監督管理一科
依法監督檢查全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的查處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培訓和再培訓工作;負責區域內煙花爆竹零售銷售單位的審核、許可和安全監管工作;負責非藥品類易製毒第三類危險化學品經營備案工作。
(三)監督管理二科
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教育;負責組織本系統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對全區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督導和協調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依法監督檢查全區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安全監管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初審工作;負責組織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負責組織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人員編制
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含行政編制控制數1名)。領導職數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主任)3名、副科長(副主任)1名。其他事項
(一)工礦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問題。工礦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所屬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並承擔相應行政監管責任。(二)公安、交警、水務、建築、旅遊、消防等有專門的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問題。公安、交警、水務、建築、旅遊、消防等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業或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從綜合監督管理全區安全生產的角度,指導、協調和監督上述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考核、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
(三)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按照濟編髮〔2005〕17號檔案執行。
(四)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區衛生局負責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並查處違法行為;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的相關工作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的相關工作。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行為。區衛生局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工作協調機制和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加強溝通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