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志書的索引分為人名索引、地名索引、組織機構索引、書刊文獻文藝作品索引、圖片索引、表格索引、其他索引共七類。各類索引由標引詞(主題詞)和題址兩大部分組成。標引詞頂格排。題址由冊次、頁碼、區位三項內容構成:冊次用阿拉伯陽圈碼錶示;頁碼用阿拉伯數字表示;區位按每頁碼整版面平均分為上、下兩個半區,分別用“a”“b”表示。如題址⑥263b,表示某標引詞內容在志書第六冊第263頁下半區。同一標引詞在同冊中多次提取時,僅在第一次提取處標明冊次,其餘處不再標冊次,只標頁碼和區位。臥排頁不分上、下區,該頁題址不帶“a”“b”字樣。同一標引詞在同一區位只提取一次。以志書的類目、分目、子目標題,或特殊情況下的章節標題作為標引詞時,其題址頁碼和區位排等線黑體,同一標引詞在該目(分目、子目)或該章節中不再重複提取。
在《索引》中,人名索引、組織機構索引、書刊文獻文藝作品索引、其他索引,按標引詞首字的漢語拼音順序排列。同音調的,按首字的筆畫順序排列,畫數少者在前,畫數多者在後;畫數相同的,以起筆筆形橫(一) 、豎(|)、撇(丿)、點(、)、折(?)為序。首字相同時,視次序,以此類推。外文字母和阿拉伯數字開頭的標引詞,依次排在漢字標引詞的後面。 圖片索引、表格索引,按題址的先後順序排列。 人名索引。標引志書中出現的所有人名,但有些情況例外,如:不標引與其他詞語連綴構成另一專有名詞中的人名(如“毛澤東思想”之“毛澤東”);不標引中國歷史紀年中的帝王名(如“漢高祖二年”之“漢高祖”);不標引照片說明詞和引文中出現的人名。此外,對一人多名者,除選一常用名作正條外,其餘名稱或括注於正條之後,或列參見條。一名多人者,或括注人物的生活時代,或括注籍貫,或括注身份,以示區別。 地名索引。用於標誌書中出現的本區域(濟南市政區)所有地名,酌情收錄外國友好城市等域外的地名。包括街巷、村莊以上的政區和居民地的名稱、自然地理實體名稱等。 對於組織機構索引,主要用於標引志書中出現的所有設駐於本區域的中外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含駐軍)等各類組織機構名稱。 書刊文獻文藝作品索引則標引志書中出現的圖書報刊、文章碑記、重要的地方文獻、文學藝術作品等名稱,並酌情在標引詞後括注所屬類別,如“趵突泉 (詩) ”、“曹操(書)”“晨鐘(戲劇)”“晨鐘(刊)”。 另外幾種索引也各有其創舉和特點。 勘誤表部分則將整部《濟南市志》前七冊不確鑿之處、訛誤、錯別字等一一列舉,依次按冊次、 頁碼予以編排, 清晰的指出行數, 於訂正欄勘誤。勘誤表僅限於對2004年9月前(第八冊志書付印前)所發現的錯訛進行訂正。對一些未能得出訂正結論的數字問題,亦在訂正欄內用楷體標明“數字分總不合”等字樣,以提醒讀者審慎使用該資料。 最後一部分《總目錄》則將前七冊志書的分冊目錄進行匯總,依次編排為18卷,卷首有市情綜述、大事記,卷末為附錄、索引、勘誤表、總目錄,並將每一部分所在冊、頁都予以標出,以利讀者按所需進行查閱。 新編《濟南市志》2005年獲山東省新編地方志優秀成果獎一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