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師資培訓制

澳大利亞師資培訓制( teacher training system of Aus -tralia)是澳大利亞基礎教育師資專門培訓體系。始於 19 世紀中葉,歷經四個時期。(1)基礎時期。19 世紀中期,一些地區開始實施公立教育,培養師資主要採用“導生制”,直至 20 世紀初。第一所培養師資的學校是 1850 年建於悉尼的福爾街模範學校(Fort Street Model School)。(2)發展時期。 1900 年以後,師資培養已較為正規。主要培養機構為州或民辦(如教會)師範學院。強調師範生應受專業訓練及廣泛教育,開設兩年全日制課程。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人口驟增,義務教育年限延長,政府實施大規模移民計畫,迫切需要大量師資,因而建立許多新的師範院校,大學亦開設教育證書課程,或與師範院校聯合培養中學師資。

(3)變革時期。1964 年由政府任命的“馬丁委員會”發表報告(Martin Report),確認高等教育包括大學、高等職業技術和師範教育等。1972 年政府接受關於師範學院地位的建議,使州立師範學院享有自治權,並給予資助,將課程計畫由 2 年延至 3 年。迅速發展起來的高等教育學院在師資培養中日益發揮重要作用。大學、師範院校、高等教育學院及各種教育部門提供的在職教師進修機構,構成師範教育的整體。(4)重建時期。始於 80 年代。70 年代以來人口出生率下降,師資需求減少,政府削減對高等教育的資助,導致師範院校大規模整頓與改組:有些停辦;有些與鄰近院校合併組成綜合性院校;有的併入大學,成為其所屬教育學院;有些則改進、提高課程和培訓質量,發展為高等教育學院。1980 年 8 月,奧奇默蒂負責的全國師範教育調查委員會提出報告,建議將三年制教育證書課程發展為學位課程。各大學、高等教育學院、教育部門、教師工會和教師中心等,均視情況開設不同學位、不同形式的教師培訓和進修課程,包括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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