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潮汕地區,手帕還有特殊作用、含義和情趣,在潮汕民俗活動中套用甚廣。
舊時潮汕婚禮,親定下來,男女要互換信物,通常為戒指,民國以後多以“手帕”為主,故俗稱“換手布”。對於作為永結良緣的信物手帕,姑娘們購買時顯得格外慎重而又神秘莫測。何時往何地選購什麼樣的手帕不能公開,當她走進商店時,只能憑眼睛選擇最心愛的一條男式手帕,購買時不能討價還價,更不能買後更換。據說,這意味著定情順利,親事一舉成功。同時,男方也須親往商店選購女式手帕。有些心靈手巧的姑娘,還在作為信物的手帕上繡點字畫,以表愛情永篤之美好願望。“換手帕”活動,由男女雙方議定吉日,商定地點,一般由男方到女方家中,這是整個定情訂婚活動的高潮。舊時“換手帕”為定情的初級階段,以後還須進行訂婚儀式,解放後多以定情即訂婚。

潮汕有些地方(如揭西縣客家地區),新娘出嫁到夫家,解放前常坐花轎。如果兩頂新娘花轎路上相遇,兩家的新娘子就要上前互贈祝福互道吉祥,互換手帕為禮。手帕與平時所見一樣,不同的是裡面包有思茅和蔑草。如今新娘出嫁,無論是步行的,或是腳踏車、機車、汽車載的,路上與別家新娘相遇,一樣要交換手帕。關於這一習俗的由來,民間傳說昔時有一位窮新娘一點嫁妝也沒有,夫家也是一貧如洗,路上哭得很傷心,半路遇到一富家新娘,甚為同情她,用手帕包一對金鐲相贈。後來窮嫁娘發家致富,而富嫁娘卻淪為乞丐,沿街乞討。一天碰巧乞討到先前的窮嫁娘門口,見門前竹竿上晾有她先前贈送的手帕,知其不忘舊日恩情,便上門求見。已致富的窮嫁娘不忘舊恩,將家產一半分給昔日的富嫁娘,從此兩家皆富,傳為佳話。此後人們便紛紛仿效,於是相沿成俗。此說是否可信,無從稽考。但喜事相撞,互為禮貌,互相祝福,卻是很合人情禮儀的。所以,潮汕很多地方的渡口,如果有兩對新娘同渡,上岸時雙方新娘要互贈手帕,表示互相祝賀,大吉大利之意。
潮汕有些地方,新娘出閣要用一塊手帕包著紅糖,捻於手中,意謂手中捻著紅紅火火的、甜甜蜜蜜的生活。到新郎家,拜過公婆後,在蓋井之前,新娘要把紅糖倒於井中,讓鄰居們汲水也嘗到甜,意思是希望新娘過門後能敦鄰睦里,所謂“過門合人惜”,“合內合外合厝邊”是也。
解放前的潮汕地區,情侶無以傳書以表思念心意,於是有的人便在手帕上題寫詩句,贈送戀人以寄相思之情,因而出現了一種獨特的潮汕民間歌謠——“手布詩”。“手布詩”是潮汕民間文學一種樣式,與歌冊很接近,以四字句為主,以潮音押韻。“手布詩”的句數有一定限度,即以寫滿一條方格手巾為限,而且要按一定的螺鏇順序閱讀。澄海僑批收藏愛好者許美生先生收藏有一方“手布詩”,描述潮汕一位有才識的女性“陳女士”對離家往新加坡三載又無音訊、不思歸的丈夫的數說與期待,字裡行間含恨含苦,如泣如訴,別有一番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