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潢川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潢川縣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暫行辦法的
通知
縣直各有關單位:
《潢川縣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暫行辦法》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安置城鎮退役士兵的有效途徑,對維護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促進國防和軍隊建設,保證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各有關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司其職,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認真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切實做好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工作。
二○一○年六月六日
詳細內容
潢川縣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暫行辦法第一條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進一步做好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促進國防建設、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城鎮退役士兵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役士兵中按國家規定由政府為其安置就業的士官和義務兵。
第三條城鎮退役士兵退伍報到後,從退伍之日起,可在1—3個月內向縣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遞交自謀職業申請。
第四條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堅持個人自願、政府扶持的原則,政府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給予鼓勵和優惠。
第五條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辦理,具體程式:
(一)退役士兵本人向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並附有其父母或配偶及鄉(鎮)、街道辦事處的意見。
(二)縣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對其申請進行審核和登記。
(三)對符合條件者,縣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與申請人訂立自謀職業協定書。
(四)發放《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書》及一次性自謀職業補助費。
第六條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補助費以服役期滿兩年為基數,一次性補助3萬元,每超期服役1年增加0.2萬元。
服役期間榮獲大軍區以上榮譽稱號及個人榮立一等功、二等功者,分別增發0.3萬元、0.2萬元、0.1萬元。多次獲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按其所獲最高榮譽稱號或者所立功的最高一項計發。
第七條縣財政建立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保障金機制,並將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補助金列入當年財政預算。有接收安置城鎮退役士兵任務的單位,應無條件接收安置,確有困難的,實行安置任務有償轉移,即每少接收1人交納3萬元有償轉移資金。上述資金接收單位不按規定交納的,由縣財政局從其單位銀行帳戶中直接劃撥,並納入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財政帳戶。
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補助費從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中列支,由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負責發放。
第八條自謀職業的城鎮的退役士兵檔案由縣勞動保障部門的就業服務機構代管。黨、團組織關係轉至鄉(鎮)或街道辦事處。
第九條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後,依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2004]120號)的檔案規定,可享受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個體經營、稅收、貸款、戶籍等優惠政策:
(一)就業服務與社會保障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職業介紹所要積極為自謀職業退役士兵提供就業信息,並免費提供職業介紹和就業指導服務,同時為其提供的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服務3年內減半收取服務費用。
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的黨、團組織關係由本人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接收管理。
用人單位在面向社會招聘員工時,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聘用自謀職業退役士兵。
縣行政機關在考錄公務員或財政補助的事業單位錄用人員時,鼓勵符合報考條件的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參加考試,服役期視為具有社會時間的年限,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後,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憑縣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核發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為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接續手續,及時建立基本養老、基本醫療等社會保險個人帳戶。
(二)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
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報考成人高等學校的,投檔總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的,投擋總分可增加20分。
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報考普通高等院校的,投擋總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投檔總分可增加20分,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具有本科學歷報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予以複試或錄取。
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後,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提供助學貸款和獎學金。
(三)個體經營
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包括建築業、娛樂業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咖、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門批准其經營之日起,憑《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3年內免交下列費用:
1.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包括開業登記、變更登記)、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契約示範文本費。
2.衛生部門收取的民辦醫療機構管理費。
3.勞動保障部門收取的勞動契約鑑證費。
4.省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涉及個體經營的登記類和管理類收費項目,以及其他有關登記類、管理類的收費項目。
(四)稅收
為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而新辦的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咖、氧吧外),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契約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徵營業稅及其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上述企業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不足職工總數30%,但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契約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可按計算的減征比例減征企業所得稅。減征比例=(企業當年新招用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企業職工總數×100%)×2。
為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而新辦的商貿企業(從事批發、批零兼營以及其他非零售業務的商貿企業除外),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契約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上述企業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不足職工總數30%,但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契約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可按計算的減征比例減征企業所得稅。減征比例=(企業當年新招用的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企業職工總數×100%)×2。對新辦的從事商品零售兼營批發業務的商業零售企業,凡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契約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每吸納1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每年可享受企業所得稅2000元定額稅收扣減優惠。當年不足扣減的,可結轉至下一年繼續扣減,但結轉期不能超過2年。
新辦企業是指本意見印發後新組建的企業。原有的企業合併、分立、改制、改組、擴建、搬遷、轉產以及吸收新成員、改變領導或隸屬關係、改變企業名稱的,不能視為新辦企業。
服務型企業是指從事現行營業稅“服務業”稅目規定的經營活動的企業。
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咖、氧吧外)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五)貸款
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經濟實體,經營資金不足時,可以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符合貸款條件的,商業銀行應優先予以信貸支持。
(六)戶籍
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的,憑《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和相應證明辦理落戶,其家屬和子女是農業戶口的,允許辦理“農轉非”手續並隨其落戶。
在辦理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及其隨調(遷)配偶、子女落戶時,不得收取國家政策規定以外的費用。
第十條已由縣政府安置的城鎮退役士兵,退伍安置部門不再批准其自謀職業。
第十一條本暫行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潢川縣人民政府於2008年7月8日制定的《潢川縣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暫行辦法》(潢政[2008]34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