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科級偵察員。從事法醫工作20多年來,受理各類法醫物證檢驗案件118起,解剖屍體68具,受理臨床法醫檢驗案件746餘起。參加貴州人體長骨研究、棍棒損傷研究等科研課題,寫有《砍創打擊傷多見於頭面部而且重傷多輕傷少》、《刺創切創多見於頸部胸部而且傷及內臟大血管》、《採用多種手段和多種兇器殺人》、《溺死有地區性溢死有原因》、《利用藥 物便利殺人與自殺》等論文。自從1992年任職8年來,共出治安案件現場653起,司事案件現場444起,沖洗出各類案件照片17436張,從沒發生一起冤假錯案,為刑事案件提供了證據,為治安案件區分性質提供了依據。此外,還義務為職工家屬、村民犯人看病5743人(次),減輕病者經濟負債2萬餘元。個人傳略入編《中國當代法庭科學人名大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