漵浦縣統計局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經濟、社會、科技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以及有關普查和專項調查公報;發布社會經濟統計信息。 (二)經濟統計股 (三)社會統計股

縣統計局成立於1984年,歸口於縣政府辦,正科級行政單位,現有人員19人,設有社會經濟股、國民經濟股、法制股和辦公室等三股一室,下有城調隊和電子計算機站兩個二級機構。主要從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的數據統計、分析、監督和服務職能。
一、主要職責
縣統計局是主管全縣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職能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統計法律、法規,完成國家和省、市規定的統計調查任務,檢查監督統計法規的實施情況,查處各種統計違法行為。
(二)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及統計調查計畫;指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性的縣情縣力普查及有關專項調查;審核縣直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和調查方案。
(三)為縣委、縣人民政府制訂政策、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供統計資料,並對全縣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統計檢查和監督,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經濟、社會、科技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以及有關普查和專項調查公報;發布社會經濟統計信息。
(五)建議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指導各級基層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建設。
(六)組織、協調全縣城市、農村和企業調查工作,代管縣農村抽樣調查隊。
(七)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和考核統計機構負責人;協同有關部門承辦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審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統計科研、統計教育、統計宣傳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職責
根據上述職能,縣統計局設4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協調和管理機關行政內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政工人事日常工作。
(二)經濟統計股
組織實施農村社會經濟調查和農產品產量調查;負責全縣工業、交通、郵電、能源、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和房地產業統計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縣農村經濟社會和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等統計工作和專題調查,組織協調全縣農業、經濟普查工作。
(三)社會統計股
負責全縣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和資源環境統計工作,組織國民經濟核算和國家統計調查制度;負責全縣基本單位名錄庫的修訂管理;組織綜合平衡等專題研究;提出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和諮詢建議;統一管理和對外提供全縣綜合性統計數據;組織全縣統計信息發布和統計成果宣傳工作;組織協調全縣人口普查、農業普查和經濟普查工作;對全縣經濟、社會和科技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分析和預測;組織指導全縣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四)法制股(加掛漵浦縣統計稽查辦公室牌子)
組織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負責統計執法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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