漵浦縣人民防空委員會辦公室

副主任:肖福立,分管人防工程工作。 副主任:鍾建家,分管政工人事工作。 副主任:劉強,分管人防兩費徵收工作。

根據中共漵浦縣委、漵浦縣人民政府《關於漵浦縣縣直黨政機關機構設定的通知》(漵發[1994]29號)精神,漵浦縣人民防空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縣人防辦)為議事協調機構的常設辦事機構。
領導分工
主任:肖芳芝,主持全面工作。
副主任:肖福立,分管人防工程工作。
副主任:鍾建家,分管政工人事工作。
副主任:劉強,分管人防兩費徵收工作。
職能職責
縣人防辦負責全縣人民防空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平時的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訂全縣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有關規定。
2、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負責本縣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計畫管理和技術管理,承辦呈報人防工程立項、審批、竣工驗收和投資、施工管理的檢查、指導等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建設和城市建設相結合的工作以及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綜合管理工作。
3、組織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對通信警報設施的維護管理和通信站執勤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
4、組織制訂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適時組織必要的演練。
5、組織、訓練防空專業隊伍;組織人民防空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對公民進行人民防空教育。
6、開展平戰結合,制訂人民防空工程開發利用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
7、負責落實人防政策收費,管理人民防空設施。
(二)戰時的職責:
1、根據上級命令,發放防空襲警報,組織指揮人民民眾疏散,掩蔽和開展防空襲鬥爭。
2、組織戰時城市人口和重要物資疏散;配合城市防衛作戰和要地防空作戰;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重要經濟目標防護。
3、組織指揮防空專業隊伍和人民民眾進行搶險搶修。消除空襲後患,協助有關部門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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