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漳州是福建省最南端的一個地級市,介於廈門和汕頭兩個經濟特區之間,與台灣隔海相望。漳州既是一座擁有1300多年歷史的文化名城,也是一個正在崛起的沿海開放型城市。全市現轄八縣兩區一市,土地面積1.26萬平方公里,戶籍人口470萬,市區規劃面積100平方公里,現常住人口42萬。漳州農業與生態得天獨厚,是全國的水果之鄉、花卉之都、水產基地。近年來,漳州市先後榮獲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全國創建精神文明工作先進城市、國家園林城市、首屆省級文明城市等稱號。
與全國有關地市一樣,漳州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是一個迫切而又勢在必行的問題。從漳州市委、市政府的認識上,加強城市管理,提高城市品位,這不僅僅是沿海開放城市社會發展的內在需要,也是推動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外在要求。因此,2005年3月,市長何錦龍在漳州市人大會上明確提出要“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體制,推進創衛活動,建立城市管理的長效機制”,並組建調研小組,開展對外學習,借鑑省內外各城市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成功經驗,下大決心向省政府申報我市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從此,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拉開了籌建的序幕。
為成立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委、市政府從2005年下半年開始進行緊鑼密鼓地醞釀。同年8月,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籌建工作;9月24日得到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的函復,同意我市成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006年5月28日,我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正式得到省政府的批覆;同年10月31日,漳州市人民政府發出漳政綜〔2006〕148號檔案《關於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我局宣告正式成立。
我局從醞釀、申報到審批歷經19個月,機構性質為行政事業機關,系市政府的工作部門,正處級建制,核定行政編制18名(其中2名工勤人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制132名,合計總編制為150名。內設機構設有辦公室、法制科、協調科(加掛廣告科)、督查科(加掛城管執法指揮中心)4個正科級職能科室,市公安局還在我局設立治安辦協調處理阻礙公務、暴力抗法的案件。下設機構有4個正科級直屬執法大隊,一個大隊專門負責環保、交通方面違法(章)行為的查處,其餘三個大隊負責城市規劃管理監察。為體現重視城管執法工作,市政府還明確我局執法人員的福利待遇參照公安交警執行。
我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實行“二級管理一級執法”的體制,薌城、龍文兩區分別設立執法局。我局主要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監督管理、教育培訓、考核獎罰和組織協調工作; 具體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戶外廣告設定管理的行政處罰權和對兩區執法局工作的督查。兩區執法局具體行使市容環境衛生、市政、城市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社會噪聲、工地噪聲、油煙污染)、工商(流動商販)、公安交通(路沿石以上人行道車輛亂停車)、交通(人力三輪車、機車、殘疾人代步車非法運營)等部分或全部的行政處罰權。
領導分工
1、林立輝,男,漢族,1963年4月出生,福建東山人,中央黨校函授學院行政管理學本科畢業,現任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
負責工作:主持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漳州市城市管理辦公室全面工作。
2、林繼鋒,男,漢族,1965年5月出生,福建龍海人,福建省委黨校本科畢業,現任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機關行政事務、人事、財務、宣傳、計生、安全、保密、隊伍教育、培訓、考核、案件審理、依法行政、政務公開、績效評估、平安綜治等,以及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具體分管辦公室、法制科,掛鈎直屬執法二大隊。
3、陳維福,男,漢族,1960年8月出生,福建寧化人,中國人民解放軍宣化炮兵指揮學院軍事指揮本科畢業,現任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工作:負責城管辦和城管執法指揮中心的常務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城管執法工作的組織協調、專項整治、戶外廣告和標誌設定管理、案件受理、隊伍集訓、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等,以及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具體分管廣告科、城管執法指揮中心,掛鈎治安辦、直屬執法四大隊。
4、甘從春,男,漢族,1964年11月出生,四川蓬溪人,中國人民解放軍石家莊陸軍指揮學院軍事指揮本科畢業,現任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城管執法工作督查、隊容風紀糾察、市區兩級城管執法工作成效考核、信訪等,以及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具體分管督查科,掛鈎直屬執法一大隊。
5、葉景林,男,漢族,1964年11月出生,福建平和人,福建師範大學政教系大學本科畢業,現任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機關黨委書記。
負責工作:協助局長分管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機關黨建、精神文明建設、機關效能建設、政風行風建設、工青婦、關心下一代和退休老幹部等,以及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具體分管機關黨委會、紀檢監察室、工會、婦委會、團委會,掛鈎直屬執法三大隊。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局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日常事務;負責局綜合性文稿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負責局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息、信訪、接待、安全保衛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和直屬單位黨建、宣傳教育及群團工作;負責局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工作。
2、法制科
負責草擬有關的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宣傳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執法人員法律培訓、執法資格審查、考核和發證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與聽證以及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相關工作。
3、協調科(加掛指揮中心牌子)
負責受理和審理城市管理各類案件的處罰;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開展專項執法;組織有關涉及城市管理的綜合整治和執法中的協調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宣傳、監督、檢查、協調。
4、督查科
負責對直屬執法大隊和兩區執法局開展城市管理執法工作情況,進行督查考核;負責對上級決定的城市管理方面的事項進行督辦;負責對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查處情況的督查;負責對城管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文明執勤和隊容隊紀情況進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