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漯河市郾城區委、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郾發〔2010〕7號),設立漯河市郾城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二)加強對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三)加強對區直有關部門和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職責。
主要職責
漯河市郾城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區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和鄉鎮(辦事處)的安全生產工作,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指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危險源監控及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監督管理區管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四)承擔非煤礦礦山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並負責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區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協助上級主管部門調查處理重大以上事故。
(七)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八)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九)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十)組織擬訂全區安全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科研成果申報、推廣和技術示範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和監督監察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監督、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助理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漯河市郾城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2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綜合協調股)
擬訂和監督執行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承擔機關文秘、政務信息、保密、檔案、提案、信訪和行政事務等方面的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及人事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組織起草重要檔案、重要會議報告;承擔全區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和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系統人員的培訓教育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協助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助理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和計畫生育工作。
宣傳貫徹國家、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組織擬訂全區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關於安全生產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意見;負責協調全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通報全區安全生產重點工作和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區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綜合管理全區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信息統計分析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分析和申報工作;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做好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受區政府委託,負責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批覆與結案;依法對事故責任人責任追究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向有關鄉鎮(辦事處)及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受理生產安全事故的舉報、查處和舉報獎勵等工作;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和執法監督工作;擬訂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有關規章制度;及時掌握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相關資源和信息,分析、預測安全生產領域重、特大事故風險,及時發布預警信息;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區範圍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及應急救援培訓、演練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對全區範圍內應急救援機構的應急救援準備情況的檢查指導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區危險源的管理工作;組織研究擬定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技術示範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實施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工作(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認證、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機構的資質審核,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外聯繫和溝通工作。
(二)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石油燃氣、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地質、治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電力、貿易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承擔相關安全生產許可、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承擔區內危險化學品登記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鐵路、建築、水利、郵政、電信、林業、軍工、旅遊等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行業的安全評價、評估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及相關行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承辦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