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班子
書記:倪志銘(市委常委)副書記:羅康升(監察局局長)、梁細華、劉徵兵
常委:肖綿章(監察局副局長)、張晚林、毛佩其、陽克之、羅志高 毛思南
單位簡介
主要職責
市紀委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中央、省、婁底市紀委和市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檢查的指示、決定,領導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2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規章制度,協助市委整頓黨風,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監督科級黨員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以及思想作風等方面的情況。
3負責對黨員進行紀律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
4負責檢查並處理全市各級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黨紀和國家法律、法令和重要或複雜的案件,按照管理許可權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護黨員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
5協助市委組織、協調、指導各執法、執紀、監管部門開展反腐敗鬥爭。
6調查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黨風黨紀問題,建立健全黨內有關規章制度。
7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鄉鎮辦事處紀委和市直單位紀檢組(紀委)領導幹部進行考察、考核,提出調整和任免意見,指導各級紀檢幹部的業務培訓。
8承辦中紀委、省紀委、婁底市紀委和市委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
在市紀委常委會領導下了解機關全面工作情況,負責常委會、辦公會等重要會議和領導重要活動的有關事務;負責文秘、信息綜合、案件管理、微機網路管理、檔案、保密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財務管理;協調機關各室有關工作。 負責收集、綜合、研究行政監察工作情況,處理市監察局日常工作;督促檢查局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辦理情況;負責以市監察局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辦理情況;負責以市監察局名義向市政府請示匯報工作或與市直各部門進行業務聯繫,辦理涉及行政監察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事項。 圍繞紀檢、監察工作中心任務,對全市紀檢監察工作的重大課題進行調查研究;完成省紀委和婁底市紀委下達的調研課題;負責起草綜合性會議報告和領導講話;負責編髮《漣源紀檢監察》;起草、修改或解釋有關紀檢、監察工作的政策規定;對已頒布的有關紀檢、監察工作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配合有關室進行紀檢監察法規教育;提供政策法規諮詢,參與擬定有關行政法規的工作。 |
信訪室 |
負責處理和接待民眾來信來訪,辦理民眾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和申訴;督促、催辦轉送下級紀檢監察機構承辦的控告、申訴案件和其他應解決的重要的信訪問題;核查部門舉報線索,辦理一些時間緊急、情節簡單的案件和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案件。 |
糾風室 |
負責落實國務院糾風辦、省政府糾風辦、婁底市糾風辦和市政府的有關工作部署,制訂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有關檔案和規定;對全市糾風工作開展調查、檢查,提出糾正不正之風的建議;總結推廣糾風工作經驗和典型,查辦各級領導批示的典型問題和案件;負責惡性涉農事件的調查及其工作的指導、協調。承擔市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
宣傳教育室 |
負責對黨員和政府工作人員進行黨紀、政紀、勤政廉政教育;宣傳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會同有關室進行紀檢、監察工作的重大案件的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制定紀檢監察系統幹部培訓計畫及有關的組織工作和電化教育工作;負責中央、省和婁底市有關紀檢監察報刊雜誌(錄像帶)的組稿和征訂發行工作。 |
案件審理室 |
負責本機關立案調查的違紀案件和備案案件的審理,申訴案件的複審覆核,下級有不同意見案件或重要疑難案件的複查、複議或諮詢;受理對市紀委批准的處分或結論不服的申訴;受理對市監察局、市政府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所作行政處分決定不服的申訴;承擔市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 |
案件檢查一室 |
負責聯繫鄉鎮辦事處,加強對上述單位領導幹部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負責承辦上述單位的副科級以上幹部及經市紀委常委會確定的基層幹部違紀問題的案件調查,並對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進行立案檢查;負責對上述單位案件查處工作的指導、協調、督查工作。 |
案件檢查二室 |
負責聯繫鄉鎮辦事處,加強對上述單位領導幹部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負責承辦上述單位的副科級以上幹部及經市紀委常委會確定的其他幹部違紀問題的案件調查,並對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進行立案檢查;負責對上述單位案件查處工作的指導、協調、督查工作。 |
案件檢查三室 |
負責聯繫市直單位和企事業單位,加強對上述單位領導幹部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負責承辦上述單位的副科級以上幹部及經市紀委常委會確定的其他幹部違紀問題的案件調查,並對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進行立案檢查;負責對上述單位案件查處工作的指導、協調、督查工作。 |
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檢查室 |
負責黨政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綜合和掌握鄉鎮辦事處、市直局黨組(黨委)民主生活會的情況,並負責監督檢查;承擔市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市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婁底市委、市政府及本市市委、市政府關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受理鄉鎮辦事處黨委、政府和市直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書面報告,並綜合情況報市委、市政府;組織實施對鄉鎮辦事處黨委、政府和市直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綜合性考核和專門性考核;對違紀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實行責任追究;建立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廉政檔案;組織開展全市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負責反腐敗治本抓源頭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綜合分析黨風廉政制度建設情況,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制度建設的建議;監督檢查黨風廉政制度建設的情況。 |
幹部人事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辦公室 |
對鄉鎮辦事處紀委成員和監察室主任進行考察、考核,提出調整任免意見;歸口辦理黨政主要領導幹部任免前有關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的徵求意見工作。同有關室對反映市紀委、市監察局管理範圍內的紀檢監察領導幹部違紀問題進行調查了解;負責本機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等有關工作。 負責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考察、考核並及時提出調整方案;對派駐機構進行經常性的工作督查和工作考核,督促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向市紀委、市監察局加強工作請示、匯報,定期向市紀委、市監察局述職。 |
執法監察室 |
了解和掌握全市各級黨委、政府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提出開展執法監察的項目和建議,並負責組織實施或督促落實;參與對執行財務紀律的執法檢查和重點項目財務專項清理,參與市委、市政府組織的有關行政監察活動;負責對重大責任事故的查處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
行政效能監察室 |
負責對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涉及行政效能的管理行為、行政效率和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負責對上級政府和本級政府交辦的效能監察事項的督促落實;負責對損害經濟發展環境的重大問題及相關失職案件的調查等工作。 |
單位地址
地址:漣源市委市政府辦公大樓五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