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及項目、資金、財務管理制度。(二)編制全縣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審核上報年度計畫。
(三)管理和統籌安排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
(四)組織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的項目立項、項目論證;檢查在建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執行情況;對竣工項目組織驗收,簽發項目驗收合格證。
(五)負責組織、編報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統計報表,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資金使用效益。
(六)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的調查研究、信息綜合、宣傳報導和人員培訓。
(七)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科技成果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