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我局具體承擔我區農村公路日常管理和養護工作,擬定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計畫和日常養護計畫,組織實施縣道、鄉道、村道及旅遊道路的養護管理工作,組織養護工程的招投標和發包工程,檢查、驗收和考核鎮、辦事處農村公路的養護質量,負責農村公路的養護管理和路產路權保護。
2、負責全區縣鄉公路路政管理,治理超限超載、加強對公路兩側紅線控制區管理工作、保護路產路權、確保農村公路安全暢通。
3、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港口法》,執行國家關於公路、水路建設養護的方針、政策;編制我區縣鄉公路、水路設施建設、養護計畫;負責水上港航監督及水上設施檢驗、港(渡)口、航道水路運輸服務市場的行業管理;負責船員技術培訓、發證的歸口管理。
4、完成上級公路管理部門和區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