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經濟開發區國家稅務局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局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局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局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局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

機構概況

漢中經濟開發區國家稅務局成立於2003年3月,現有32名正式人員。下設6個職能科室:辦公室、人教監察科、徵收管理科、納稅服務科、政策法規科、收入核算科。主要負責漢中開發區鑫源辦事處行政轄區,以及南區辦事處所屬的丁舒營、董家營、康家營、蘇家山、回龍寺、張家村行政轄區內納稅人的國稅涉稅事宜。截至2011年8月底,轄區共有各類納稅業戶686戶(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160戶、小規模納稅企業136戶、個體工商業戶390戶)。
開發區國稅局具體負責轄區範圍下列國稅稅收業務:1、稅款徵收;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3、發票管理;4、稅收檢查管理;5、其它稅收政策業務管理;6、稅收違章處理;7、稅務登記管理;8、發票購買及其他涉稅事項辦理。
開發區國稅局組建以來,黨組“一班人”帶領全體稅乾,服從、服務於開發區經濟建設大局,發揚“開放、開拓、創新、創造”的開發區國稅精神,按照“嚴管理、轉作風、抓服務、提效能”的工作思路,認真執行各項稅收政策,強化科學管理,挖掘稅源潛力,最佳化納稅服務,狠抓隊伍建設,奮力推動工作落實,實現了國稅收入穩步增長、治稅環境全面最佳化、部門形象整體提升的目標。區局辦稅服務廳先後被表彰為國家級“巾幗示範崗”和省級“人民滿意基層站所”;區局先後被表彰為“陝西省國稅系統文明單位”和省級“巾幗文明崗”;被漢中市表彰為“創建平安漢中先進集體”、“檔案工作先進集體”、“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青年文明號”、“執法視窗示範單位”、“衛生先進單位”;被開發區表彰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先進集體”、“先進集體”、“項目建設服務先進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文明單位標兵”、“災後重建先進單位”和“創衛工作先進單位”。稅收收入由組建初期900餘萬元,每年以千萬元速度遞增。2010年累計組織稅收收入5812.04萬元。2011年截止8月18日,累計組織稅收收入5409.44萬元,同比增收1469.22萬元,增長37.29%。為開發區加快發展和建設和諧園區提供了充裕的財力保障。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局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局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局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局納稅服務體系建設;組織稅收宣傳工作;制定和監督執行本局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根據經濟稅源和市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局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局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局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局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局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局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負責本局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市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漢中經濟開發區國家稅務局設6個內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1個派出機構、1個事業單位。
內設機構、事業單位、稅務所為正股級,直屬機構、稅務分局為副科級。其中,監察室、稽查局、信息中心、南區稅務所保留機構暫緩設定,將監察室、人事教育科合併設定,名稱為人事教育監察科。稅源管理、信息中心、稽查局相關職能由徵收管理科承擔。具體機構設定和職責明確如下:
(一)辦公室
擬訂本局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安全、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二)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和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負責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三)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四)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註冊稅務師行業監管工作。
辦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務登記事項;辦理納稅申報、認證、稅款徵收等事項;辦理髮票發售、代開、審驗、繳銷等發票管理事項;實施稅務違法的簡易處罰;開展納稅諮詢,提供辦稅輔導;公開涉稅事項,宣傳稅收政策;受理涉稅審批申請,辦理備案事項。
(五)徵收管理科
承擔所轄區域稅源管理工作,履行相關稅務稽查職責。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負責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六)人事教育監察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本單位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負責單位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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