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造

推衍創造。 郭沫若 ”

解釋

1.推算編制。《宋史·律曆志十五》:“必使氣之與朔無毫髮之差,始可演造新曆。”
2.推衍創造。郭沫若《十批判書·莊子的批判》:“宇宙萬物認為只是一些跡相,而演造這些跡相的有一個超越感官,不為時間和空間所範圍的本體。這個本體名字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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