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槽條件

漏槽條件

漏槽條件是指藥物所處釋放介質的濃度遠小於其飽和濃度,生理學解釋為藥物在體內被迅速吸收,製劑的體外包括釋放度等測定需要模仿體內生理條件的,滿足藥物溶解-吸收的過程,漏槽條件起到了修正作用,一般釋放介質的體積為藥物飽和溶液所需介質體積的3~5倍。

漏槽條件即做溶出的最佳條件,一般情況下我們選擇溶出介質的體積為500ml、1000ml和9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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