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1、宣傳貫徹和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我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指導檢查、協調督促各區及所屬事業單位開展業務工作,研究、指導、推動系統內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3、組織指導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宣傳工作,把握輿論導向、宣傳口徑和宣傳方向,組織指導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對外宣傳和對外交流與合作。
4、負責全市民眾性文化、體育娛樂活動的宣傳、發動、組織和指導工作;負責組織全市性的大型文化體育活動,指導企業文化建設,促進企業文化發展。
5、依法對文化市場進行管理,保證文化事業的健康發展。
6、抓好藝術創作工作,促進我市藝術創作水平的提高與發展。
7、編制並組織實施系統內職工教育規劃,培養文化、體育、廣播電視事業技術人才,提高人才素質。
8、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成員及分工
局 長:閆 明 負責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長:陳樹輝 負責電視宣傳工作
副局長:張 達 負責廣播宣傳工作
內設機構
綜合科、社管科、科技科、宣傳科。下轄滿洲里電視台、滿洲里人民廣播電台、微波站及機關服務中心四個三級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