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晉信貨幣市場基金
基金簡稱:滙豐晉信貨幣
批准機關及文號:證監許可[2011]1135號文核准募集
基金類型:貨幣市場基金
基金代碼:A類為540011,B類為541011
基金經理:鍾小婧女士,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學士,英國諾丁漢大學金融與投資學碩士,具備基金從業資格。曾任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經理和聯泰大都會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投資經理。2008年11月加入滙豐晉信基金管理公司任高級固定收益研究員,2010年10月至今任滙豐晉信平穩增利債券型投資基金經理。
基金管理人:滙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投資運作情況
投資目標:在保持資產的低風險和高流動性的前提下,爭取獲得超過基金業績比較基準的收益率。
投資理念:充分利用多樣化的貨幣市場工具,通過合理的資產配置策略,在保證充分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的穩定收益,從而為投資者提供風險低、收益穩定、可以隨時變現的現金替代產品。
投資範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以下金融工具,包括:
1、現金;
2、通知存款
3、短期融資券;
4、剩餘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債券;
5、1年以內(含1年)的銀行定期存款、大額存單;
6、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債券回購;
7、剩餘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資產支持證券;
8、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中央銀行票據(以下簡稱“央行票據”);
9、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動性的貨幣市場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管理將充分運用收益率策略與估值策略相結合的方法,對各類可投資資產進行合理的配置和選擇。投資策略首先審慎考慮各類資產的收益性、流動性及風險性特徵,在風險與收益的配比中,力求將各類風險降到最低,並在控制投資組合良好流動性的基礎上為投資者獲取穩定的收益。
業績比較基準:
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稅後)
風險收益特徵:本基金為貨幣市場基金,為證券投資基金中的低風險品種。本基金長期的風險和預期收益低於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
該基金髮行期限及認申購贖回期限
1、發行日期:本基金自2011年10月10日起至2011年10月28日發售。本基金不設募集規模上限。
2、封閉日期:不超過三個月
3、申購日期:自基金契約生效日起不超過3個月的時間開始辦理
4、贖回日期:自基金契約生效日起不超過3個月的時間開始辦理
基金收益分配基本規定
(一)基金收益的構成
(1)基金收益包括:存款及債券利息收入、票據投資收益、債券回購收入、買賣證券價差、和其他合法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後的餘額。
(2)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或費用的節約應計入收益。
(3)基金淨收益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費用等項目後的餘額。
(二)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紅利再投資方式;
(2)本基金同一級別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據每日基金收益情況,以基金淨收益為基準,為投資者每日計算當日收益並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投資者當日收益分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2位,小數點後第3位按去尾原則處理,因去尾形成的餘額進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為止;
(4)本基金根據每日收益情況,將當日收益全部分配,若當日淨收益大於零時,為投資者記正收益;若當日淨收益小於零時,為投資者記負收益;若當日淨收益等於零時,當日投資者不記收益;
(5)本基金收益每月集中支付一次;每月累計收益支付方式採用紅利再投資(即紅利轉基金份額)方式。投資者可通過贖回基金份額獲得現金收益;每月累計未付收益支付時,若累計未付收益為正值,則為投資者增加相應的基金份額;若其累計未付收益為負值,則縮減投資者基金份額。若投資者贖回全部基金份額時,其累計未付收益將立即結清,若累計未付收益為負值,則從投資者贖回基金款中扣除;
(6)當日申購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權益;當日贖回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權益。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載明基金收益的範圍、基金收益分配對象、分配原則、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及有關手續費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