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甫

滕甫

滕元發(1020年—1090年),原名甫,字達道。浙江東陽人(現東陽市吳寧街道滕(陳)宅街人)。是范仲淹之父范墉的外甥,性豪爽,不拘小節,自幼能文,與范仲淹次子范純仁一同學習,在科舉考試中兩中探花,三次擔任開封府尹。鎮守邊關,威行西北,號稱名帥。有《孫威敏征南錄》。 ( )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後避高太后之父高遵甫諱,以字為名,改字達道。吳寧鎮滕宅街(今陳宅街)人。北宋仁宗皇祐五年(1053)舉進士廷試第三,授大理評事,湖州通判。
滕元發祖上為唐宋名臣,世代官宦,且是范仲淹之父范墉的外甥。滕元發性格慷慨豪爽,不拘小節,9 歲能賦詩,范仲淹見後連連稱奇,將滕元發接到家中,與其子范純仁一道,師從當時的名師胡瑗。後與范純仁一同舉進士,主試官宋祁奇其文,擢置第三。可是宋仁宗認為滕元發考卷中的一詩不合程式,於是將滕元發罷黜。但他沒有悲觀失望,反而加倍用功研讀,終於在八年後再次高中第三名。兩中探花,在中國1300 年科舉史上絕無僅有。
英宗很器重滕元發,曾將他的名字寫下來放在身邊以備重用。神宗時,歷任同修起居注、知制誥、翰林學士、御史中丞等職。神宗向大臣詢問治亂之道,滕元發說:“治亂之道有如黑白東西,黑白不分、東西易位的原因在於朋黨象徵。若無朋黨,君王只要有中人之資,即能治理。否則,英明過人的君王也面臨危險。”神宗認為是至理名言,揣摩嘆息久之。蘇軾輓詩云:“先帝知君早,虛懷第一人。”
京師地震,滕元發上疏陳述其原因,引起朝中大臣的不滿,被排擠出京,任秦州知州。河北大地震,元發被任命為安撫使,他在危房裡辦公,對下屬官員和老百姓說:“人民指望我這個政府官員,如果房屋倒塌,我會跟人民死在一起。”他斂葬死者,救濟饑民,蠲免田賦,修築堤壩,查察貪殘,督捕盜賊,日夜操勞,使災區秩序漸趨正常。後任開封知府,斷案如神。但因敢於冒犯皇親國戚,曾兩次被免,繼而又復任,前後不到兩年的時間內三次擔任開封府尹(包拯為兩任)。
時西夏內亂,元發建議趁機進取,可不勞而定。神宗奇其策而示未採納。西夏犯境,神宗召對,滕元發直言以告,君臣之間有如家人。後任龍圖閣直學士,在鄆州、定州、青州、應天府、蒲州、鄧州、安州、筠州、梅州等地任職,遷延地方十年。元祐中,調任蘇、揚二州。淮南京東饑荒,滕元發慮及災民將至,難免疾疫流播,乃出城視察廢舊營地,命富戶出資搭建蘆葦、竹篾、茅草等臨時住所2500 間,井、灶、器用皆備,保全災民五萬多。授龍圖閣直學士,復任鄆州知州。

據南宋地理學家王象之的《輿地紀勝》記載,北宋梅州知州滕元發創立州學,開梅州培育人才風氣之先。

滕元發繼調真定、太原,治邊凜然,威行西北,號稱名帥。堅守國土,激烈反對皇上將四座邊寨賜給西夏人。滕元發以年邁為由請求到淮南任職,朝廷授他為龍圖閣學士,又讓他知揚州,赴任途中亡故。卒贈左銀青光祿大夫,謚“章敏”。蘇東坡為之撰《滕學士甫墓志銘》。蘇氏兄弟均作輓詩悲悼。
滕元發著有《達道文集》20 卷。所著《孫威敏征南錄》收入《四庫全書》。《宋史》卷三三二有傳。

歷史記載

滕元發石刻像 滕元發石刻像

滕元發,初名甫,字元發。以避高魯王諱,改字為名,而字達道,東陽人。後因父葬吳,遂為吳人。

將生之夕,母夢虎行月中,墮其室。性豪雋慷慨,不拘小節。九歲能賦詩,范仲淹父墉為其舅,仲淹見而奇之。入蘇州府學,舉進士,廷試第三,用聲韻不中程,罷,再舉,復第三。授大理評事、通判湖州。孫沔守杭,見而異之,曰:“奇才也,後當為賢將。”授以治劇守邊之略。召試,為集賢校理、開封府推官、鹽鐵戶部判官、同修起居注。英宗書其姓名藏禁中,未及用。神宗即位,召問治亂之道,對曰:“治亂之道如黑白、東西,所以變色易位者,朋黨汩之也。”神宗曰:“卿知君子小人之黨乎?”曰:“君子無黨,辟之草木,綢繆相附者必蔓草,非松柏也。朝廷無朋黨,雖中主可以濟;不然,雖上聖亦殆。”神宗以為名言,太息久之。進知制誥、知諫院。御史中丞王陶論宰相不押班為跋扈,神宗以問元發,元發曰:“宰相固有罪,然以為跋扈,則臣以為欺天陷人矣。”

拜御史中丞。種諤擅築綏州,且與薛向發諸路兵,環、慶、保全皆出剽掠,夏人誘殺將官楊定。元發上疏極言諒祚已納款,不當失信,邊隙一開,兵連民疲,必為內憂。又中書、樞密制邊事多不合,中書賞戰功而樞密降約束,樞密詰修堡而中書降褒詔。元發言:“戰守,大事也,而異同如是,願敕二府必同而後下。”

宰相以其子判鼓院,諫官謂不可。神宗曰:“鼓院傳達而已,何與於事。”元發曰:“人有訴宰相,使其子達之,可乎?”神宗悟,為罷之。京師郡國地震,元發上疏指陳致災之由,大臣不悅,出知秦州。神宗曰:“秦州,非朕意也。”留不遣。館伴契丹使楊興公,開懷與之語,興公感動,將去,泣之而別。河北地大震,命元發為安撫使。時城舍多圮,吏民懼壓,皆幄寢茇舍,元發獨處屋下,曰:“屋摧民死,吾當以身同之。”瘞死食飢,除田租,修堤障,察貪殘,督盜賊,北道遂安。除翰林學士、知開封府。民王穎有金為鄰婦所隱,閱數尹不獲直。穎憤而致傴,扶杖訴於庭。元發一問得實,反其金,穎投杖仰謝,失傴所在。

夏國主秉常被篡,元發言:“繼遷死時,李氏幾不立矣。當時大臣不能分建諸豪,乃以全地王之,至今為患。今秉常失位,諸將爭權,天以此遺陛下,若再失此時,悔將無及。請擇立一賢將,假以重權,使經營分裂之,可不勞而定,百年之計也。”神宗奇其策,然不果用。元發在神宗前論事,如家人父子,言無文飾,洞見肝鬲。神宗知其誠藎,事無巨細,人無親疏,輒皆問之。元發隨事解答,不少嫌隱。王安石方立新法,天下詾詾,恐元發有言,神宗信之也,因事,以翰林侍讀學士出知鄆州。徙定州。初入郡,言新法之害,且曰:“臣始以意度其不可耳,既為郡,乃親見之。”

歲旱求言,又疏奏:“新法害民者,陛下既知之矣,但下一手詔,應熙寧三年以來所行有不便者,悉罷之,則民心悅而天意解矣。”皆不聽。

歷青州、應天府、齊、鄧二州。會婦黨李逢為逆,或因以擠之,黜為池州,未行,改安州。流落且十歲,猶以前過貶居筠州。或以為復有後命,元發談笑自若,曰:“天知吾直,上知吾忠,吾何憂哉。”遂上章自訟,有曰:“樂羊無功,謗書滿篋;即墨何罪,毀言日聞。”神宗覽之惻然,即以為湖州。

哲宗登位,徙蘇、揚二州,除龍圖閣直學士,復知鄆州。學生食不給,民有爭公田二十年不決者,元發曰:“學無食而以良田飽頑民乎?”乃請以為學田,遂絕其訟。時淮南、京東飢,元發慮流民且至,將蒸為癘疫。先度城外廢營地,召諭富室,使出力為席屋,一夕成二千五百間,井灶器用皆具。民至如歸,所全活五萬。徙真定,又徙太原。

元發治邊凜然,威行西北,號稱名帥。河東十二將,其八以備西邊,分半番休。元發至之八月,邊遽來告,請八將皆防秋。元發曰:“夏若並兵犯我,雖八將不敵;若其不來,四將足矣。”卒遣更休。防秋將懼,扣閣爭之。元發指其頸曰:“吾已舍此矣,頭可斬,兵不可出。”是歲,塞上無風塵警,詔以四砦賜夏人,葭蘆在河東,元發請先畫境而後棄,且曰:“取城易,棄城難。”命部將訾虎領兵護邊,夏不敢近。夏既得砦,又欲以綏德城為說,畫境出二十里外。元發曰:“是一舉而失百里,必不可。”九上章爭之。以老力求淮南,乃為龍圖閣學士,復知揚州,未至而卒,年七十一,贈左銀青光祿大夫,謚曰章敏。 (選自《宋史·列傳第九十一》)

詩文選粹

浮雲樓

舉頭便是長安日,弄袖時飄夢澤風。
茂苑久拋飛鳥外,楚台遙在碧雲中。

寄越州范希文太守

江山千里接仁風,都在東南秀氣中。
為問玉皇香案吏,蓬萊何似水日宮。

結客

結客結英豪,休同兒女曹。
黃金裝箭鏃,猛獸畫旗旄。
北閣芒星落,中原王氣高。
終令賀蘭賊,不著赭黃袍。

主人留客醉,酒美蟹螯肥。

野色更無山隔斷,天光直與水相連。

萬國休後外,群生奏凱中。

寒日邊聲斷,春風塞草長。
傳聞漢都護,歸奉萬年觴。

負鼎早為湯右相,有文今作魯夫人。

蔥嶺占佳氣,氊裘拜未央。

送程給事知越州

又領州麾過故鄉,誰憐肚膽異班行。
患銷南海城先具,氣壓胡天國自強。
造膝華褒輝黼黻,跋朝佳句敵琳琅。
聖君求治如星火,休斗新詩恨丈光。

送俞汝尚致仁還鄉

清明沖節是身謀,御史郎官不肯留。
回首軒裳雙脫屣,放懷天地一輕漚。
卞雲苕月柴門靜,菱雨苹風野艇秋。
仰羨冥鴻空自愧,區區圖報示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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