滎陽市文化局

負責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文物、新聞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文物事業和新聞出版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統籌安排文化、文物、新聞出版事業經費;參與規劃、指導文化、文物管理、新聞出版設施建設;指導文化、文物、新聞出版體制改革;組織、指導全市文化、文物、新聞出版的科技研究,推動科技進步。

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指導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管理民眾文化和文學藝術創作,組織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負責文化對外交流工作。管理全市圖書館事業,調查研究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 ,組織推動圖書館事業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場,擬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管理全市音像製品的批發、零售、出租和放映工作;查處文化市場違規行為;指導監督文化市場稽查工作。管理地方戲曲藝術的創作,演出活動和農村演出市場秩序,活躍農村文化生活。管理全市文物事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決定文物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管理全市電影發行放映工作;負責核准市內放映單位的建立與撤銷工作。管理全市新聞出版事業和著作權工作。調解著作權糾紛;查處違禁出版物。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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