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源解說
古文演變圖 | “滅”字演變流程圖 |
“滅”古字寫作“烕”,最早見於商代的甲骨文中。甲骨文“烕”左邊是“火”,右邊是“戌”(圖A1、A2)。“戌”的甲骨文像兵器之形,是兵戈、戰爭的象徵。火與兵戈都是弭滅之物。火能燒盡眾物,兵戈可殺人獸魚蟲,戰爭能毀城市物種。大約到春秋加上“水”旁,寫作“滅(繁體)”(圖B1、B2)。水可淹沒田莊,也能使生物盡絕。“滅(繁體)”以“水”“火”“戌”這三種能滅絕眾生之物表示其意義。也有人認為,古代的“滅”字其本義不是指火熄了,而是指水消失了。因為左邊的三點水表示水,而右邊的“烕”是“滅”字的本字,是消失的意思,所以以“烕”作音符並會意。
簡化字的“滅”字,取自於繁體“滅”字聲符當中的一個部分。這個“滅”字也可視為一個會意字。上面那一橫可算作是覆蓋物,用這覆蓋物將火源與空氣隔絕,火也就熄滅了。簡化後的“滅”字,既簡潔明了,又合乎情理。
(“烕”甲骨文來源:,金文來源:。“滅”金文來源:)
詳細解釋
詞性 | 釋義 | 英譯 | 例句 | 例詞 |
動詞 | 除盡,使不存在。 | perish; obliterate | 《史記·孟嘗君列傳》:“客與俱者下,斫擊殺數百人,遂滅一縣以去。” | 滅跡;滅絕;滅菌;滅口 |
消失;隱沒。 | disappear | 《淮南子·原道訓》:“好憎成形而知誘於外,不能反已,而天理滅矣。” | 滅亡;幻滅;自生自滅 | |
停止燃燒或停止發光。 | extinguish | 韋莊《清平樂·鶯啼殘月》詞:“鶯啼殘月,繡閣香燈滅。” | ||
使停止燃燒或停止發光。 | put out | 《尚書·盤庚上》:“若火之燎於原,不可嚮邇,其猶可撲滅。” | 滅火;滅燈 | |
被水漫過;淹沒。 | drown; submerge | 《莊子·秋水》:“赴水則接腋持頤,蹶泥則沒足滅跗。” | 滅頂之災 | |
引申為埋沒,抹煞。 | 《荀子·臣道》:“明主尚賢使能而饗其盛;闇主妒賢畏能而滅其功。” | |||
《春秋》用語。謂用重兵攻占,奪取別的國家或城邑。 | 《左傳·襄公十三年》:“師救邿,遂取之。凡書‘取’,言易也;用大師焉曰‘滅’。” | |||
〈文言〉指國君被殺。 | 《春秋·昭公二十三年》:“鬍子髡、沈子逞,滅。” | |||
名詞 | 〈文言〉指被除滅的事物。 | 《漢書·王莽傳上》:“廣封功德以勸善,興滅繼絕以永世。” | ||
(以上參考資料 ) |
古籍解釋
說文解字
【卷十一】【水部】亡列切(miè)
盡也。從水,(烕)聲。
說文解字注
盡也。從水,烕聲。
註:此舉形聲包會意。亡列切。十五部。
康熙字典
【巳集上】【水部】 滅 ·康熙筆畫:14 ·部外筆畫:10
古文:
《唐韻》亡列切。《集韻》莫列切,音搣。《說文》:盡也。《周禮·夏官》:大司馬九代之,灋(法)外內亂,鳥獸行,則滅之。註:毀其宗廟社稷曰滅。
又沒也。《易·大過》:過涉滅頂。
又火熄也。《書·盤(盤)庚》:若火之燎於原,不可嚮邇,其猶可撲滅。
又《韻補》葉明祕切,音媚。曹植《夏啟贊》:大戰於甘,有扈以滅。威振諸侯,元功克乂。
廣韻
亡列切,入薛明 ‖戌聲月2部
盡也。絕也。亡列切。二。
《說文解字》書影 | 《說文解字注》書影 | 《康熙字典》書影 |
字形書法
字形對比
書寫提示
❶“一”扁“火”大。
❷首筆橫居上居中。
❸“火”,點筆與短撇分寫豎中線左右橫中線部位;長撇和末筆撇尖、捺腳均超出上部,收筆持平。
書法欣賞
篆書書法 | 隸書書法 | 楷書書法 | 行書書法 | 草書書法 |
(以上參考資料)
音韻集成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韻目 | 韻部 | 聲調 | 等 | 四呼 | 清濁 | 擬音 | 韻攝 | |
上古音 | 月 | med | ||||||||||
廣韻 | 滅 | 亡列 | 明 | 薛A開 | 十七薛A | 入聲 | 三等 | 開口 | 次濁 | mjæt | 山 | |
中原音韻 | 㓕 | 明 | 車遮齊 | 車遮 | 入聲作去聲 | 齊齒呼 | 次濁 | miɛ | ||||
洪武正韻 | 滅 | 彌列 | 五屑 | 先 | 入聲 | 次濁 | miet | |||||
分韻撮要 | 滅 | 明 | 屑 | 第一先蘚線屑 | 陽入 |
(以上參考資料。《中原音韻》滅作“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