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無線電管理局

三、貫徹無線電頻譜資源有償使用原則,依法核收和上繳無線電管理相關費用。 六、負責對轄區內無線電台(站)的設定、使用和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研製、生產、進口實施監督和管理。 七、負責滄州市轄區內無線電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滄州無線電管理局為河北省無線電管理局的派出機構,其規格為正處級事業單位,實行河北省無線電管理局和滄州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人事、財務、國有資產等以河北省無線電管理局管理為主,業務工作由河北省無線電管理局領導,黨的工作由滄州市的黨組織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和上級無線電管理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滄州市轄區無線電管理的具體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按照審批許可權和業務範圍,審查無線電台(站)建設布局和台址,指配無線電頻率和呼號,核發無線電台執照。
三、貫徹無線電頻譜資源有償使用原則,依法核收和上繳無線電管理相關費用。
四、組織實施無線電監測,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五、按照上級統一部署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六、負責對轄區內無線電台(站)的設定、使用和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研製、生產、進口實施監督和管理。
七、負責滄州市轄區內無線電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八、完成上級和當地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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