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4、負責全市各管理部公積金職工個人大額貸款的審核、審批工作。 5、負責檢查指導全市各管理部貸款業務的規範管理工作。 8、負責全市公積金歸集、提取法規政策的調研、諮詢和宣傳工作。

機構簡介

滄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屬的正處級單位。領導班子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組長1名。市管理中心內設辦公室、歸集管理科、信貸管理科、會計核算科、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規科、紀檢監察室和城區管理部等8個科(室),下轄黃驊市、任丘市、河間市、泊頭市、滄縣、青縣、東光縣、吳橋縣、海興縣、南皮縣、鹽山縣、獻縣、肅寧縣、孟村縣和渤海新區15個管理部,總編制134名,其中縣(市、區)管理部編制6-8名。縣(市、區)管理部為正科級,領導職數為1正、1副。

機構設定

綜合科
1、認真落實市管理中心的年度工作任務。積極收集資料綜合情況,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為幹部職工服好務。
2、負責上傳下達綜合協調工作,催辦檢查各科室、管理部工作落實情況,及時反饋信息。
3、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和領導講話,以及各種文字材料的修改審核工作。
4、負責檔案收發、印刷、傳遞、保管、保密和文書檔案、印章管理工作。
5、負責辦公用品的購置、發放和管理;負責車輛的調度、使用、維修工作。
6、負責辦公樓辦公設施的維護與管理,以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衛生保潔和安全保衛工作。
7、負責機關財務、後勤接待和各種會議的籌備安排工作。
8、負責本系統黨支部、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的協調服務,抓好計畫生育工作。
9、負責組織市管理中心機關人員的周末學習活動,抓好文明單位創建工作。
10、負責完成市管理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貸管理科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公積金貸款管理的法規政策,落實市管理中心制定的貸款管理辦法。
2、負責全市公積金職工個人貸款法規政策的調研、諮詢和宣傳工作。
3、負責制定全市年度、季度貸款工作計畫,抓好貸款的統計報表工作。
4、負責全市各管理部公積金職工個人大額貸款的審核、審批工作。
5、負責檢查指導全市各管理部貸款業務的規範管理工作。
6、負責檢查指導全市各管理部貸款檔案的規範管理工作。
7、負責監督檢查全市委託貸款的回收、逾期貸款的催交償還工作。
8、負責研究制定全市公積金貸款風險防範內控機制,並組織實施。
會計核算科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落實市管理中心制定的財務規章制度。
2、負責全市公積金財務預決算,編制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3、負責全市公積金繳存使用、財務收支及增值收益分配的核算監督。
4、負責全市公積金存款、委託貸款基金、增值收益存款帳戶的設立和管理。
5、負責全市公積金資金的撥付,會計報表的編制及綜合分析。
6、負責監督控制全市財務收支計畫的執行情況,對各管理部會計核算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7、負責協調全市受託銀行公積金金融業務,對各管理部資金實行網上銀行監管。
8、負責有效票據、印章的安全使用和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
9、負責全市公積金網路系統的建設和安全維護工作。
歸集管理科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公積金歸集、提取的法規政策,落實市管理中心制定的歸集、提取管理規定。
2、負責編制全市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和執行情況報告。
3、負責全市各項業務指標完成情況的綜合分析,編制月度業務指標完成情況通報表。
4、負責制定全市公積金繳交比例、提取使用的具體規定,報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5、負責編制全市統計報表,檢查指導統計檔案和提取檔案的規範管理工作。
6、負責監督檢查全市公積金的歸集和提取使用情況,督導解決公積金歸集、提取中的具體問題。
7、負責督導推進全市各單位建立公積金制度,並協助做好建制工作中的行政執法工作。
8、負責全市公積金歸集、提取法規政策的調研、諮詢和宣傳工作。
人事教育科
1、認真執行上級黨委、政府有關組織、人事方面的法規政策,抓好市管理中心關於隊伍建設有關規定的落實。
2、負責對全市公積金系統幹部的培養和選拔,抓好乾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
3、負責對全市各管理部年度工作指標和業務指標進行考核,抓好各科室、管理部的年度幹部職工考核工作。
4、負責全市幹部職工的聘用、考核、獎懲,抓好對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定和聘任工作。
5、負責全市幹部職工的工資級別和福利待遇審核,做好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
6、負責全市人員編制和幹部職數編制的審核工作。
7、負責全市本系統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紀檢監察室
1、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市委決議。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政府決策。
2、負責監督檢查全市本系統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
3、負責會同有關科室,對全市本系統的黨員、幹部、職工進行黨紀、政紀教育。
4、負責制定全市本系統預防和懲治腐敗的長效機制。
5、負責受理全市投訴檢舉事件,按照有關程式調查處理單位、個人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
6、負責監督檢查全市本系統落實公積金法規政策的情況。
7、負責承辦市紀委、監察局和市管理中心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信息網路科
1、認真落實市管理中心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強對市管理中心信息系統的管理,為各項業務的開展搭建安全的信息平台。
2、負責市管理中心與各管理部業務專線安全運行的維護工作。
3、負責對各管理部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監管指導。
4、負責全市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結息工作。
5、負責市、省、部三級構架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信息系統的管理工作。
6、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信貸、歸集、財務前台業務軟體系統安全運行的維護工作。
7、負責市管理中心機房小型機集群軟、硬體系統的維護工作,保證集群系統的安全運行。
8、負責信息查詢系統的數據維護及傳輸工作。
9、負責信息系統業務數據備份工作,保證業務數據的安全完整。
10、對市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設工作有合理化建議的職責。
11、負責信息網路室、計算機室環境衛生、防火、防水、防盜工作,確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城區管理科
1、認真執行上級關於公積金管理的法規政策,落實市管理中心制定的有關規定。
2、負責滄州市城區(新華區、運河區、開發區)公積金全面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計畫並抓好落實。
3、負責制定城區全面推行公積金歸集、建制措施,對拒不建制的單位依法處罰。
4、負責城區公積金貸款工作,做好借款人資質、資信情況的審核及貸後的爭議處理工作。
5、負責提出城區單位、個人公積金的繳交比例意見,批准後抓好落實。
6、負責城區公積金提取工作,以及提取檔案的規範管理。
7、負責對城區銀行之間公積金繳存、資金使用調撥提出意見,批准後組織實施。
8、負責城區公積金的宣傳工作,對辦公用品的購置和經費的使用,申請批准後由辦公室辦理。
9、負責對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業務廳工作人員實行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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