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單位名稱: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地址:溫州市龍灣區行政管理中心大樓11樓
郵編:325058
主要職責
1、組織實施全區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在行政執法中存在的爭議和矛盾。
2、提出區政府制訂規範性檔案的工作計畫建議,並組織計畫的實施。
3、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區政府制定重要文稿提供法律依據。
4、負責規範性檔案的起草或修改審查,定期清理、編纂規範性檔案,並及時提出廢止、修改意見。
5、承擔區政府行政複議和區政府委託的行政訴訟代理、應訴、行政賠償工作。
6、監督有關單位的行政執法和行政審批工作;辦理行政執法投訴案件。
7、辦理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所屬部門的規範性檔案及重大行政處罰的備案和審查工作。
8、審核辦理以區政府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承擔區政府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聽證工作職能。
9、負責全區行政處罰主體資格審核、年檢和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以及全區行政處罰案件的統計工作。
10、組織或配合有關單位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法制宣傳、教育、培訓。
11、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所屬部門法制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12、組織開展政府法制的調查研究、學術交流活動和法制諮詢服務工作;做好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工作。
13、承辦區政府和上級法制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執法監督科
工作職責:負責法制辦公室綜合文字工作;組織實施全區依法行政以及考核工作;負責全區行政權力陽光運行工作;負責全區規範行政許可裁量權工作;協調各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所屬部門之間在行政執法中的矛盾和爭議;監督實施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工作;審查各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所屬部門報送備案的規範性檔案並提出審查意見;辦理區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和其他檔案的法律審核工作並向區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備案;組織清理區政府發布的規範性檔案並作好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彙編工作;監督有關部門的行政執法和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全區行政處罰案件的統計工作。
複議應訴科
工作職責:受理並審理區政府行政複議案件,承辦區政府的應訴、行政賠償案件;對各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所屬部門違反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為依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提出處理建議;審核辦理以區政府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並做好後續複議、應訴工作;監督和指導區政府各部門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許可聽證工作以及全區聽證員資格認定工作;指導各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所屬部門的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區行政複議、應訴人員的培訓工作和本區行政複議、應訴案件統計工作;開展或組織政府法制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
行政執法投訴中心
工作職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本區轄區的行政機關及行政執法工作人員作出的行政執法行為的投訴;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行政執法投訴事項;指導、督促各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所屬部門開展行政執法投訴工作;定期統計和分析行政執法投訴情況,對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向有關職能部門提出建議;負責行政處罰主體資格審核、年檢管理;負責全區行政執法培訓與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擬訂有關行政執法投訴的工作制度;做好法律、法規、規章的征訂與發行工作;負責法制辦公室檔案收發、檔案保管、後勤事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