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起草人民防空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負責督促檢查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依法督促檢查城市建設、基本建設中貫徹執行人民防空要求的情況。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國防建設需要,負責編制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計畫,參與地下空間規劃編制、城市建設與人民防空建設相結合規劃編制。
(三)牽頭制定《溫州市突發公共事件人員防護保障行動方案》,協調各成員單位工作,落實人員防護行動。
(四)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制定市本級並指導各縣(市、區)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督促檢查各縣(市、區)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負責制定人民防空演習計畫、方案。
(五)負責市本級並指導各縣(市、區)組建訓練通信、防化防疫、醫療救護、搶險搶修、消防、治安、運輸等民眾防空組織;指導人民防空志願者隊伍建設;參與城市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城市人口應急疏散計畫,並牽頭組織實施。
(六)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重點防護目標並報市政府審批,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和戰時搶修方案。
(七)負責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組織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並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負責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依法落實人民防空警報試鳴制度,指導各縣(市、區)組織實施警報信號發放和人防警報設施拆除、遷移審批。
(八)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人防資金投資建設的人員疏散場所)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監督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核、審批;負責地下空間開發兼顧人防要求審批;負責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報廢審批;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平時開發利用、戰時平戰轉換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九)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落實人民防空教育內容,會同國防教育部門指導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開展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教育;會同教育部門組織實施城鎮初級中學、高等師範院校的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教育;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事件中人員防護、避災、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做好管理人員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組織人民防空幹部和志願者及民眾的教育培訓。
(十)負責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和學術交流,推廣套用科研成果。
(十一)負責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管理。依法籌集人民防空建設經費,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負責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管理;開展內部審計;負責監督檢查各縣(市、區)人民防空經費使用情況。
(十二)指導各縣(市、區)和人防重點鎮(街道)開展人民防空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和市政府、溫州軍分區、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戰時根據市委、市政府和軍事指揮機構決定,發布人民防空的有關命令和指示。適時開設指揮所,實施有效指揮。
領導信息
章公華 溫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民防局)主任(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趙漢榮 溫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民防局)副主任(副局長),黨組成員。
工作簡歷:
男,漢族,1955年12月1日生,浙江文成人,1973年8月參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溫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民防局)副主任(副局長),黨組成員。
1973年8月-1976年1月,文成縣樟台鄉垟溪村插隊;1976年2月-1986年1月,空軍86393部隊服役,戰士、班長、排長、連長;1986年2月-1999年3月,擔任文成縣人武部科長,副政委、政委(黨委副書記、書記、1995年5月-1999年3月文成縣委常委);1999年4月-2001年9月,甌海區人武部政委;2001年10月至今,市人防辦(民防局)副主任(副局長)、黨組成員。
繆 楓 溫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民防局)副主任(副局長),黨組成員。
工作簡歷:
男,漢族,1960年生,江蘇潥陽人,1978年3月參加工作,1982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溫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民防局)副主任(副局長),黨組成員。
1978年3月-1981年11月,溫州軍分區南麂守備營戰士;1981年11月-1985年11月,溫州軍分區南麂守備營機要譯電員;1985年11月-1994年6月,溫州軍分區司令部機要科副營職參謀;1994年6月-1995年3月,溫州軍分區司令部正營職政治協理員;1995年3月-1996年7月,溫州軍分區司令部機要科正營職參謀;1996年7月-1998年10月,永嘉縣人武部副部長;1998年10月-2000年2月,平陽縣人武部副部長;2000年2月-2003年3月泰順縣委常委、人武部部長;2003年3月-2004年7月,溫州市甌海區人武部政委;2004年7月-2005年10月,溫州市甌海區委常委、人武部常委;2005年10月-2011年6月,溫州市移民安置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2011年6月至今,市人防辦(民防局)副主任(副局長)、黨組成員。
胡希良 溫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民防局)副主任(副局長),黨組成員。
工作簡歷:
男,漢族,1968年生,浙江文成人,1986年11月參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溫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民防局)副主任(副局長),黨組成員。
1986年11月-1987年1月,海軍後勤部秦皇島辦事處新兵四連戰士;1987年1月-1989年9月,海軍工程設計研究局戰士;1989年9月-1992年7月,海軍勤務學院艦艇軍需專業學員;1992年7月-1994年8月,海軍舟山基地勤務船大隊東水644船正排職軍需;1994年9月-1995年1月,海軍政治學院學員;1995年1月-1999年2月,海軍舟山基地勤務船大隊東拖862船政治指導員;1999年2月-2001年3月,海軍舟山基地勤務船大隊東運756船實習政治教導員;2001年3月-2002年2月,海軍舟山基地勤務船大隊東油629船政治指導員;2002年2月-2003年2月,海軍舟山基地勤務船大隊東拖875船政治教導員;2003年2月-2004年3月,海軍舟山基地勤務船大隊政治處副主任;2003年8月-2004年2月,海軍指揮學院學員;2004年3月-2006年11月,海軍護衛艇第三十大隊政治處主任;2006年11月-2007年1月,海軍飛彈快艇第三十一大隊政治處主任;2007年11月-2010年3月,海軍快艇第十六支隊政治部副主任;2010年10月至今,市人防辦(民防局)副主任(副局長)、黨組成員。
內設機構
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民防局)設3個職能處室:
(一)綜合處。
組織協調辦(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和重要事項督辦;負責機關的文秘、信息、檔案、機要保密、信訪、接待工作;負責組織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和管理;負責機關固定資產實物管理;負責機關行政管理;協調起草人民防空規範性檔案;指導、監督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負責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備案工作;組織人民防空普法教育工作;負責人民防空行政執法,組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管理、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人防機關“準軍事化”建設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知識宣傳教育;負責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管理;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籌措人民防空建設資金;負責制定人民防空財務規範性檔案和有關制度;督查各縣(市、區)人民防空機構貫徹執行人防財務政策和規定;負責本級機關財務收支管理;負責審計各縣(市、區)及直屬單位人防經費的收支;指導人民防空工程開發利用工作;負責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工程管理處(掛行政審批處牌子)。
負責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計畫,指導各縣(市、區)編制人民防空工程專項規劃和詳細計畫;督促檢查城市建設、基本建設中貫徹執行人防要求情況;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人防資金投資建設的人員疏散場所)建設實施技術和質量監督管理;承辦投資規模在600萬元以下的人民防空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批;負責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報廢審批;負責市本級自建人防工程的建設,指導各縣(市、區)人防辦自建人防工程的建設;組織工程檔案的收集管理;參與地下空間規劃編制,負責地下空間開發兼顧人防要求審批;組織人民防空工程科研工作,推廣套用科研成果;負責並指導做好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維護管理和平戰功能轉換工作;負責制定全市人防平戰結合發展規劃和人防工程平時使用證核發;指導各縣(市、區)制定戰時防空襲工程保障計畫;指導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開展人防工程施工質量監督檢查;參與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指導;負責人防工程技術人員的培訓和學術交流;負責本部門的行政審批。
(三)指揮通信處。
負責制定人民防空指揮、通信、警報建設規劃;組織制定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計畫,並檢查、督促方案的落實;負責擬訂城市人口應急疏散計畫,並牽頭組織實施;指導人民防空指揮所建設和管理;組織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並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通信警報建設學術研究、交流和指揮通信人員業務訓練;指導各縣(市、區)民眾防空組織組建、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建設管理;參與城市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制定《溫州市突發公共事件人員防護保障行動方案》,協調各成員單位工作,落實防護行動;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方案;指導人防重點鎮(街道)開展防空防災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事件中人員防護、避災、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管理人員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組織志願者及民眾培訓;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指揮演練,負責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的整組與訓練;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人民防空工作的日常聯絡及落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