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介紹
明末琴家徐上瀛,別署青山。武舉出身,曾參與抗清,後改名珙,號石帆,隱居吳門。徐上瀛是琴學虞山派的後繼者,就他與虞山派創始人嚴徵的關係而言,後人認為“天池嚴氏以清、微、淡、遠為宗,徐青山繼之”(《琴學叢書·琴學隨筆》),也看到:“天池作之於前,青山述之於後”,“青山踵武其後,稍為變通”(《誠一堂琴譜·序》),仍然承認了徐上瀛在前人基礎上“稍有變通”。這是就虞山派琴學理論的基本原理而言。但是,從琴學理論的系統性來說。若將徐上瀛的《溪山琴況》與今存嚴徵的琴學理論就相比較來看,徐上瀛的琴學理論以其完整和系統而可稱得上是古代琴學理論的集大成者。
徐上瀛,號石帆,明末清初琴家。約生於明萬曆十年(1582),卒於清康熙元年(1662)年。萬曆年間曾從陳星源、張渭川學琴,並與嚴徵等交往,後發展虞山派“清、微、淡、遠”的風格,併兼收各家之長而別創一格,成為明末清初著名琴家,虞山派代表人之一,時人譽為“今世之伯牙”。
二十四況
徐上瀛所著《溪山琴況》是一部全面而系統地講述琴樂表演藝術理論的專著,也是中國音樂美學史上的重要著作。這部著作在總結前人琴學理論的基礎上提出了古琴表演藝術的24個審美範疇,即所謂“二十四況”。 這二十四況是:
和、靜、清、遠、古、澹、恬、逸、雅、麗、亮、采、潔、潤、圓、堅、宏、細、溜、健、輕、重、遲、速。
徐上瀛仿照司空圖“二十四詩品”而提出“二十四況”,並且通過對24個琴樂審美範疇的闡發,較為完整而精到地探討了古琴演奏美學中的許多重要問題。其中尤為可貴的是,其審美理論的闡述,是以古琴演奏技藝手段為基礎,而技藝上的分析又是以其琴樂審美思想為指導,這就為後人研究琴樂演奏的技藝美學提供了非常豐富,並且可供借鑑、吸收的琴樂審美思想及表演藝術理論。
在琴樂“二十四況”中,具有理論核心意義的就是“和”。所以徐上瀛在卷首便提到“二十四況”中,“其所首重者,和也”。說明“和”況作為琴樂審美範疇之一,在琴學理論中,具有其他琴況不能替代的地位。這是認識、理解徐上瀛琴樂美學思想的要點之一。
認識、理解徐上瀛琴樂美學思想的要點之二,是要把握住徐上瀛談琴樂審美,從整體上講,始終是著眼於琴樂的實踐,從古琴演奏中的“弦、指、音、意”的相互關係去談“和”的審美意義。其他各況所談,也都與此相關。徐上瀛提出,“吾復求其所以和者三,曰弦與指合,指與音合,音與意合,而合至矣”。藉以說明“和”在琴樂演奏與審美中的不同層次和內涵。
徐上瀛認為,從演奏技藝上講,彈琴首先要達到對演奏技巧的運用自如與純熟,無論是循徽按弦、撥彈奏音,各種技法的套用,都應是“往來動宕,恰如膠漆”,使弦與指處於順和的融洽關係中,由此達到“弦與指合”的技藝水準;其次,在掌握純熟的指法技藝基礎上,在音樂演奏的處理中,要“務令宛轉成韻,曲得其琴”。使琴曲的演奏合乎音樂的章法、句度(“篇中有度,句中有候,字中有肯”),從而產生悅耳而富於韻味的情緒音調,達到指與音的相“和”,這也是琴樂演奏中技藝美的實現;最後,為達到更高的審美要求,論者並未停留在“曲得其琴”的層面上,而是進一步尋求“音與意合”的審美境界,提出了“以音之精義而應乎與音之深微”的要求,即以演奏技藝達到的精妙細微的樂音表現,來觸及人內心深處最敏銳的幽深的心理體驗,而這是從單純的樂音運動形式中難以領會到的。
對於“音與意合”,徐上瀛在書中點出,這是言外之意、弦外之音。他說:“其有得之弦外者,與山相映發,而巍巍影現;與水相涵濡,而洋洋徜恍。暑可變也,虛堂凝雪;寒可回也,草閣流春。其無盡藏,不可思議,則音與意合,莫知其然而然矣。”這裡實際上是肯定了人在音樂審美中藉助於內心的想像、聯想等情感體驗,使審美感受變的更為豐富和充實。相反,如果把琴的演奏僅僅當作一種技藝來對待,不去追求審美 境界及其在音樂上的表現,琴曲藝術也就會失去它的“真傳”,即喪失自身特有的美學品格了。徐上瀛在書中所告誡的,演奏者若“不以性情中和相遇,而以為是技也,斯愈久而愈失其傳矣”,即是此意。另外,徐上瀛所說的“音與意合”,從其描述的“暑可變”、“寒可回”這種審美情感活動的展開看,他講的“和”,也並非是平淡無味之“淡和”,也並非庸然無所思,而是蘊含著相當動人的情感力量的“和”。這也是,《溪山琴況》琴樂美學思想中值得借鑑、吸收的精華。
二十四況
一曰和
稽古至聖,心通造化,德協神人,理一身之性情,以理天下人之性情,於是制之為琴。其所首重者,和也。
和之始,先以正調品弦,循徽葉聲;辯之在指,審之在聽,此所謂以和感,以和應也。和也者,眾音之窾會,而優柔平中之橐籥乎。論和以散和為上,按和為次。散和者,不按而調。右指控弦,迭為賓主,剛柔相濟,損益相加,是謂至和。按和者,左按右撫,以九應律,以十應呂,而音乃和於徽矣。設按有不齊,徽有不準,得和之似,而非真和,必以泛音辨之。如泛尚未和,則又用按復調。一按一泛,互相參究,而弦始有真和。
吾復求其和者三,曰弦與指合,指與音合,音與意合,而和至矣。
夫弦有性,欲順而忌逆,欲實而忌虛。若綽者注之,上者下之,則不順;按未重,動未堅,則不實。故指下過弦,慎勿鬆起;弦上遞指,尤欲無跡。往來動宕,恰如膠漆,則弦與指和矣。
音有律,或在徽,或不在徽,固有分數以定位。若混而不明,和於何出?篇中有度,句中有候,字中有肯。音理甚微,若紊而無序,和又何生?究心於此者,細辨其吟猱以葉之,綽注以適之,輕重緩急以節之,務令宛轉成韻,曲得其情,則指與音和矣。
音從意轉,意先乎音,音隨乎意,將眾妙歸焉。故欲用其意,必先練其音;練其音,而後能洽其意。如右之撫也,弦欲重而不虛,輕而不鄙,疾而不促,緩而不弛。左之按弦也,若吟若猱,圓而無礙。吟猱欲恰好,而中無阻滯。以綽以注,定而可伸。言綽注甫定,而或再引伸。紆迴曲折,疏而實密,抑揚起伏,斷而復聯,此皆以音之精義,而應乎意之深微也。其有得之弦外者,與山相映發,而巍巍影現;與水相涵濡,而洋洋徜恍。暑可變也,虛堂凝雪;寒可回也,草閣流春。其無盡藏,不可思議,則音與意合,莫知其然而然矣。
要之神閒氣靜,藹然醉心,太和鼓鬯,心手自知,未可一二而為言也。太音希聲,古道難復,不以性情中和相遇,而以為是技也,斯愈久而愈失其傳矣。
一曰靜
撫琴卜靜處亦何難?獨難於運指之靜。然指動而求聲,惡乎得靜?余則曰,政在聲中求靜耳。
聲厲則知指躁,聲粗則知指濁,聲希則知指靜,此審音之道也。蓋靜由中出,聲自心生,苟心有雜擾,手有物擾,以之撫琴,安能得靜?惟涵養之士,淡泊寧靜,心無塵翳,指有餘閒,與論希聲之理,悠然可得矣。
所謂希者,至靜之極,通乎杳渺,出有入無,而游神於羲皇之上者也。約其下指工夫,一在調氣,一在練指。調氣則神自靜,練指則音自靜。如爇妙香者,含其煙而吐霧;滌岕茗者,盪其濁而瀉清。
取靜音者亦然,雪其躁氣,釋其競心,指下掃盡炎囂,弦上恰存貞潔。故雖急而不亂,多而不繁,淵深在中,清光發外,有道之士,當自得之。
一曰清
語云:“彈琴不清,不如彈箏”,言失雅也。故清者,大雅之原本,而為聲音之主宰。地不僻則不清,琴不實則不清,弦不潔則不清,心不靜則不清,氣不肅則不清,皆清之至要者也,而指上之清尤為最。
指求其勁,按求其實,則清音始出。手不下徽,彈不柔懦,則清音並發。而又挑必甲尖,弦必懸落,則清音益妙。兩手如鸞鳳和鳴,不染纖毫濁氣。厝指如敲金戛石,傍弦絕無客聲,此則練其清骨,以超乎諸音之上矣。
究夫曲調之清,則最忌連連彈去,亟亟求完,但欲熱鬧娛耳,不知意趣何在,斯則流於濁矣。故欲得其清調者,必以貞、靜、宏、遠為度,然後按以氣候,從容宛轉。候宜逗留,則將少息以俟之;候宜緊促,則用疾急以迎之。是以節奏有遲速之辨,吟猱有緩急之別,章句必欲分明,聲調愈欲疏越,皆是一度一候,以全其終曲之雅趣。試一聽之,澄然秋潭,皎然寒月,湱然山濤,幽然谷應,始知弦上有此一種清況,真令人心骨俱冷,體氣欲仙矣。
一曰遠
遠與遲似,而實與遲異,遲以氣用,遠以神行。故氣有候而神無候。會遠於候之中,則氣為之使;達遠於候之外,則神為之君。至於神遊氣化而意之所之,玄而又玄。時為岑寂也,若游峨眉之雪;時為流逝也,若在洞庭之波。倏緩倏速,莫不有遠之微致。蓋音至於遠,境入希夷,非知音未易知,而中獨有悠悠不已之志。吾故曰:“求之弦中如不足,得之弦外則有餘也。”
一曰古
《樂志》曰:“琴有正聲,有間聲。其聲正直和雅,合於律呂,謂之正聲,此雅、頌之音,古樂之作也。其聲間雜繁促,不協律呂,謂之間聲,此鄭、衛之音,俗樂之作也。雅、頌之音理而民正,鄭、衛之曲動而心淫。然則如之何而可就正乎?必以黃鐘以生之,中正以平之,確乎鄭衛不能入也。”按此論,則琴固有時古之辨矣。
大都聲爭而媚耳者,吾知其時也;音淡而會心者,吾知其古也。而音出於聲,聲先敗,則不可復求於音。故媚耳之聲,不特為其疾速也。為其遠於大雅也;會心之音,非獨為其延緩也,為其淪於俗響也。俗響不入,淵乎大雅,則其聲不爭,而音自古矣。
然粗率疑於古樸,疏慵疑於沖淡,似超於時,而實病於古。病於古與病於時者奚以異?必融其粗率,振其疏慵,而後下指不落時調。其為音也,寬裕溫龐,不事小巧,而古雅自見。一室之中,宛在深山邃谷,老木寒泉,風聲簌簌,令人有遺世獨立之思,此能進於古者矣。
一曰淡
弦索之行於世也,其聲艷而可悅也。獨琴之為器,焚香靜對,不入歌舞場中;琴之為音,孤高岑寂,不雜絲竹伴內。清泉白石,皓月疏風,翛翛自得,使聽之者游思縹緲,娛樂之心不知何去,斯之謂淡。
舍艷而相遇於淡者,世之高人韻士也。而淡固未易言也。祛邪而存正,黜俗而歸雅,舍媚而還淳,不著意於淡而淡之妙自臻。
夫琴之元音,本自淡也,制之為操,其文情沖乎淡也。吾調之以淡,合乎古人,不必諧於眾也。每山居深靜,林木扶蘇,清風入弦,絕去炎囂,虛徐其韻,所出皆至音,所得皆真趣,不禁怡然吟賞,喟然云:“吾愛此情,不絿不競;吾愛此味,如雪如冰;吾愛此響,松之風而竹之雨,澗之滴而波之濤也。有寤寐於淡之中而已矣。”
一曰恬
諸聲淡則無味,琴聲淡則益有味。味者何?恬是已。味從氣出,故恬也。
夫恬不易生,淡不易到,唯操至妙來則可淡,淡至妙來則生恬,恬至妙來則愈淡而不厭。故於興到而不自縱,氣到而不自豪,情到而不自擾,意到而不自濃。及睨其下指也,具見君子之質,衝然有徳之養,絕無雄競柔媚態。不味而味,則為水中之乳泉;不馥而馥,則為蕊中之蘭止。吾於此參之,恬味得矣。
一曰逸
先正云:“以無累之神合有道之器,非有逸致者,則不能也。”第其人必具超逸之品,故自發超逸之音。本從天性流出,而亦陶冶可到。如道人彈琴,琴不清亦清。朱紫陽曰:“古樂雖不可得而見,但誠實人彈琴,便雍容平淡。”故當先養其琴度,而次養其手指,則形神並潔,逸氣漸來,臨緩則將舒緩而多韻,處急則猶運急而不乖,有一種安閒自如之景象,儘是瀟灑不群之天趣。所以得之心而應之手,聽其音而得其人,此逸之所征也。
一曰雅
古人之於詩則曰風、雅,於琴則曰“大雅”。自古音淪沒,即有繼空谷之響,未免郢人寡和,則且苦思求售,去故謀新,遂以弦上作琵琶聲,此以雅音而翻為俗調也。惟真雅者不然,修其清靜貞正,而籍琴以明心見性,遇不遇,聽之也,而在我足以自況。斯真大雅之歸也。
然琴中雅俗之辨,爭在纖微。喜工柔媚則俗,落指重濁則俗,性好炎鬧則俗,指拘侷促則俗,取音粗厲則俗,入弦倉卒則俗,指法不式則俗,氣質浮躁則俗,種種俗態未易枚舉,但能體認得靜、遠、淡、逸四字,有正始風,斯俗情悉去,臻於大雅矣。
一曰麗
麗者,美也,於清靜中發為美音。麗從古淡出,而非從妖冶出也。
若音韻不雅,指法不雋,徒以繁聲促調觸人之耳,而不能感人之心,此媚也,非麗也。譬諸西子,天下之至美,而具有冰雪之資,豈效顰者可與同日而語哉。美與媚,判若秦越,而辨在深微,審音者當自知之。
一曰亮
音漸入妙,必有次第。左右手指既造就清實,出有金石聲,然後可擬一“亮”字。故清後取亮,亮發清中,猶夫水之至清者,得日而益明也。唯在沉細之際,而更發其光明,即游神於無聲之表,其音亦悠悠而自存也,故曰亮。至於弦聲斷而意不斷,此政無聲之妙,亮又不足以盡之。
一曰采
音得清與亮,既雲妙矣,而未發其采,猶不足表其丰神也。故清以生亮,亮以生采。若越清亮而即欲求采,先後之功舛矣。蓋指下之有神氣,如古玩之有寶色,商彝、周鼎自有闇然之光,不可掩抑,豈是致哉。經歲鍛練,始融其粗跡,露其光芒。不究心音義,而耱精神發現,不可得也。
一曰潔
貝經云:“若無妙指,不以發妙音。”而坡仙亦云:“若言聲在指頭上,何不於君指上聽?”未始是指,未始非指,不即不離,要言妙道,固在指也。
修指之道,由於嚴淨,而後進於玄微。指嚴淨則邪滓不容留,雜亂不容間,無聲不滌,無彈不磨,而只以清虛為體,素質為用。習琴學者,其初唯恐其取音之不多,漸漸陶熔,又恐其取音之過多。從有而無,因多而寡,一塵不染,一滓弗留,止於至潔之地,此為嚴淨之究竟也。
指既修潔,則取音愈希。音愈希則意趣愈永。吾故曰:“欲修妙音者,本於指。欲修指者,必先本於潔也。”
一曰潤
凡弦上取音,惟貴中和,而中和之妙用,全於溫潤呈之。若手指任其浮躁,則繁響必雜,上下往來音節,俱不成其美矣。故欲使弦上無煞聲,其在指下求潤乎。
蓋潤者,純也,澤也,所以發純粹光澤之氣也。左芟其荊棘,右熔其暴甲,兩手應弦,自臻純粹。而又務求上下往來之法,則潤音漸漸而來。故其弦若滋,溫兮如玉,泠泠然滿弦皆生氣氤氳,無毗陽毗陰偏至之失,而後知潤之為妙,所以達其中和也。古人有以名其琴者,曰“雲和”,曰“泠泉”,倘亦潤之意乎。
一曰圓
五音活潑之趣,半在吟猱,而吟猱之妙處,全在圓滿。宛轉動盪,無滯無礙,不少不多,以至恰好,謂之圓。吟猱之巨細緩急,俱有圓音。不足則音虧缺,太過則音支離,皆為不美。故琴之妙在取音,取音宛轉則情聯,圓滿則意吐,其趣如水之興瀾,其體如珠之走盤,其聲如喔詠之有韻,斯可以名其圓矣。
抑又論之,不獨吟猱貴圓,而一彈一按、一轉一折之間,亦自有圓音在焉。如一彈而獲中和之用,一按而湊妙合之機,一轉而函無痕之趣,一折而應起伏之微,於是欲輕而得其所以輕,欲重而得其所以重,天然之妙猶若水滴荷心,不能定擬。神哉圓乎。
一曰堅
古語云:“按弦如入木”,形其堅而實也。大指堅易,名指堅難。若使中指幫名指,食指幫大指,外雖似堅,實膠而不靈。堅之本,全憑筋力,必一指卓然立於弦中,重如山嶽,動如風發,清響如擊金石,而始至音出焉,至音出,則堅實之功到矣。
然左指用堅,右指亦必欲清勁,乃能得金石之聲。否則撫弦柔懦,聲出委靡,則堅亦渾渾無取。故知堅以勁合,而後成其妙也。況不用幫而參差其指,行合古式,既得體勢之美,不爽文質之宜,是當循循練之,以至用力不覺,則其堅亦不可窺也。
一曰宏
調無大度,則不得古,故宏音先之。蓋琴為清廟、明堂之器,聲調寧不欲廓然曠遠哉?
然曠遠之音,落落難聽,遂流為江湖習派,因致古調漸違,琴風愈澆矣。若余所受則不然:“其始作也,當拓其沖和閒雅之度,而猱、綽之用,必極其宏大。蓋宏大則音老,音老則入古也。至使指下寬裕純樸,鼓盪弦中,縱指自如,而音意欣暢疏越,皆自宏大中流出。”
但宏大而遺細小,則其情未至;細小而失宏大,則其意不舒,理固相因,不可偏廢。然必胸次磊落,而後合乎古調,彼局曲拘攣者,未易語也。
一曰細
音有細眇處,乃在節秦間。始而起調,先應和緩,轉而游衍,漸欲入微,妙在絲毫之際,意存幽邃之中。指既縝密,音若繭抽,令人可會而不可即,此指下之細也。至章句轉折時,尤不可草草放過,定將一段情緒緩緩拈出,字字摹神,方知琴音中有無限滋味,玩之不竭,此終曲之細也。昌黎詩“昵昵兒女語,恩恩相爾汝。劃然變軒昂,勇士赴敵場。”其宏細互用之意歟?
往往見初入手者,一理琴弦便忙忙不定,如一聲中,欲其少停一息而不可得;一句中,欲其委婉一音而亦不能。此以知節奏之妙,未易輕論也。蓋連指之細在慮周,全篇之細在神遠,斯得細之大旨者矣。
一曰溜
溜者,滑也,左指治澀之法也。音在緩急,指欲隨應,敬非握其滑機,則不能成其妙。若按弦虛浮,指必柔懦,勢難於滑;或著重滯,指復阻礙,尤難於滑。然則何法以得之?惟是指節煉至堅實,極其靈活,動必神速。不但急中賴其滑機,而緩中亦欲藏其滑機也。故吟、猱、綽、注之間,當若泉之滾滾,而往來上下之際,更如風之發發。劉隨州詩云“溜溜青絲上,靜聽松風寒”,其斯之謂乎?
然指法之欲溜,全在筋力運使。筋力既到,而用之吟猱則音圓,用之綽註上下則音應,用之遲速跌宕則音活。自此精進,則能變化莫測,安往而不得其妙哉。
一曰健
琴尚沖和大雅。操慢音者,得其似而未真。愚故提一鍵字,為導滯之砭。乃於從容閒雅中剛健其指,而右則發清洌之響,左則練活潑之音,斯為善也。
請以健指復明之。右指靠弦,則音鈍而木,故曰“指必甲尖,弦必懸落”,非藏健於清也耶?左指不勁,則音膠而格,故曰“響如金石,動如風發”,非運健于堅也耶?要知健處,即指之靈處,而沖和之調無疏慵之病矣。滯氣之在弦,不有不期去而自去者哉。
一曰輕
不輕不重者,中和之音也。趣調當以中和為主,而輕重特損益之,其趣自生也。
蓋音之取輕,屬於幽情,歸乎玄理。而體曲之意,悉曲之情,有不期輕而自輕者。第音之輕處最難,工夫未到則浮而不實,晦而不明,雖輕亦未合。惟輕之中不爽清實,而一絲一忽,指到音綻,更飄搖鮮朗,如落花流水,幽趣無限。乃有一節一句之輕,有間雜高下之輕,種種意趣,皆貴清實中得之耳。
要知輕不浮,輕中之中和也;重不煞,重中之中和也。故輕重者,中和之變音;而所以輕重者,中和之正音也。
一曰重
諸音之輕者,業屬乎情;而諸音之重者,乃由乎氣。情至而輕,氣至而重,性固然也。第指有重輕,則聲有高下,而幽微之後,理宜發揚。倘指勢太猛,則露殺伐之響;氣盈胸臆,則出剛暴之聲,惟練指養氣之士,則撫下當求重抵輕出之法,弦上自有高朗純粹之音,宣揚和暢,疏越神情,而後知用重之妙,非浮躁乖戾者之所比也。
故古人撫琴則曰“彈欲斷弦,按如入木”,此專言其用力也,但妙在用力不覺耳。夫彈琴至於力,又至於不覺,則指雖重如擊石,而毫無剛暴殺伐之疚,所以為重歟。及其鼓宮叩角,輕重間出,則岱嶽江河,吾不知其變化也。
一曰遲
古人以琴能涵養情性,為其有太和之氣,故名其聲曰“希聲”。未按弦時,當先肅其氣,澄其心,緩其度,遠其神,從萬籟俱寂中冷然音生。疏如寥廓,窅若太古,優遊弦上,節其氣候,候至而下,經葉厥律者,此希聲之始作也;或章句舒徐,或緩急相間,或斷而復續,或幽而致遠,因候制宜,調古聲淡,漸入淵原,而心志悠然不已者,此希聲之引伸也;復探其遲之趣,乃若山靜秋鳴,月高林表,松風遠拂,石澗流寒,而日不知晡,夕不覺曙者,此希聲之寓境也。
嚴天池詩“幾回拈出陽春調,月滿西樓下指遲”,其於遲意大有得也。若不知“氣候”兩字,指一入弦,惟知忙忙連下,迨欲放慢,則竟索然無味矣。深於氣候,則遲速俱得,不遲不速亦得,豈獨一遲盡其妙耶。
一曰速
指法有重則有輕,如天地之有陰陽也;有遲則有速,如四時之有寒暑也。蓋遲為速之綱,速為遲之紀,當相間錯而不離。故句中有遲速之節,段中有遲速之分,則皆籍一速以接其遲之候也。然琴操之大體,固貴乎遲。疏疏淡淡,其音得中正和平者,是為正音,《陽春》、《佩蘭》之曲是也;忽然變急,其音又系最精最妙者,是為奇音,《雉朝飛》、《烏夜啼》之操是也。所謂正音備而奇音不可偏廢,此之為速。擬之於似速而實非速,欲遲而不得遲者,殆相逕庭也。
然吾之論速者二:有小速,有大速。小速微快,要以繁緊,使指不傷速中之雅度,而恰有行雲流水之趣;大速貴急,務令急而不亂,依然安閒之氣象,而能瀉出崩崖飛瀑之聲。是故速以意用,更以意神。小速之意趣,大速之意奇。若遲而無速,則以何聲為結構?速無大小,則亦不見其靈機。故成連之教伯牙於蓬萊山中,群峰互峙,海水崩折,林木窅冥,百鳥哀號,曰:“先生將移我情矣。”後子期聽其音,遂得其情于山水。噫。精於其道者,自有神而明之妙,不待縷悉,可以按節而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