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與協調之途

《溝通與協調之途》是2005年中國人大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呂忠梅。

基本信息

簡介

環境權理論自提出以來毀譽參半,焦點集中在其能否成為一項可訴性權利,或者說環境權能否類型化、具體化。本書從民法角度完成了環境權類型化與具體化的基本構想,以作為對這一問題的回答。從環境權的人權屬性以及對人權的全面保障需要出發,論證了環境權與民事權利的溝通與協調關係,闡明了時代發展對協同性法律規範的迫切需求;結合中國民法典的制定,提出了面向21世紀的民法典可能是而且應該是“綠色民法典”的觀點,就民法典中的人性基礎、環境物權制度、環境契約制度、環境人格權制度、環境侵權責任制度以及環境民事訴訟制度進行了系統論證,為將環境保護的理念及相關制度攝入中國物權法及民法典的制定中提供了較為充分的理論依據,為突破部門法局限、創新法學研究方法,建立環境法與民法理論的溝通與協調機制提供了全新思維。

目錄

導論

第一章 環境權的理念

第一節 環境權理念的變遷

第二節 環境資源與環境權

第三節 環境權的法律屬性

第二章 反思環境權理論

第一節 對環境權理論的檢討

第二節 環境權的民法保障

第三章 環境權民法保護的理論基礎

第一節 英美法上的環境權憲章——公共信託理論

第二節 大陸法系國家環境權民法保護理論

第三節 獨立形態的權利組合:一種新思路

第四章 從理性經濟人到生態理性經濟人:環境權主體的人性預設

第一節 “經濟人”假設與民法

第二節 剖析“經濟人”假設

第三節 預設“生態理性經濟人”

第五章 從單一價值到多元價值:環境物權制度

第一節 物權法的生態化與環境物權

第二節 環境使用權

第三節 環境保護相鄰權

第四節 不動產物權法的“綠化”

第六章 從自由到公平:環境契約制度

第一節 契約的演變與環境契約

第二節 環境契約制度的構架

第三節 環境契約制度的具體構想

第四節 環境契約制度的具體類型

第七章 從社會人格到自然人格:環境人格權制度

第一節 法律人格觀念的變遷

第二節 環境人格權

第三節 環境人格權制度的構建

第八章 從過錯到無過錯:環境侵權責任制度

第一節 環境侵權行為及環境民事責任

第二節 無過錯責任

第三節 反思中國環境侵權責任制度

第四節 構建中國環境侵權責任法

第九章從一般到特殊:環境民事訴訟制度

第一節 環境民事權利的司法救濟

第二節 舉證責任分配製度

第三節 因果關係推定

第四節 環境民事訴訟證明標準

結語

第一節 中國民法典的生態化

第二節 中國環境資源法的完善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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