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況
湯陰縣審計局位於人民路中段路南(老武裝部院內),編制30人,現有18人,其中黨員14人。
湯陰縣審計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在湯陰縣人民政府和安陽市審計局的領導下主管全縣的審計監督工作,依法對縣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等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監督,主要職責是: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全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內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參與起草審計、財經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審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政府提交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交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縣政府報告其他事項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直各部門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鄉鎮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縣級投資和以縣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縣政府規定的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縣政府部門、鄉鎮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定應由縣級審計機構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縣黨政機關、民眾團體主要負責人、縣屬公有及公有資產占控股地位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及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負責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組織審計縣政府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審計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
(十)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參與建設國家“金審工程”,對被審計單位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審計。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河南省安陽市湯陰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