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擬定全縣相應的發展規劃以及規定和措施,提出全縣流通體制改草建議。
(二)負責推進全縣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企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認,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全縣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全縣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設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參與組織打擊商業欺詐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五)承擔組織實施全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負責我縣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登記。
(七)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技術出口的工作。
(八)執行國家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九)負責全縣商務系統涉及世界貿易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承擔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技術合作領域中的相關反壟斷調查和取證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縣外商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外商投資工作,參與擬訂全縣利用外資的申長期規劃,依法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革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指導省級、市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也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執行國家有關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的申報材料初審上報和監督檢查職責,依法初審縣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
(十二)執行國家經貿政策,貫徹落實市場多元化戰略,承擔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對我縣經濟技術合作的有關管理事務;管理外方對我縣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縣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執行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經貿政策,組織全縣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開展經貿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三)研究對外開放相關政策和推進開放帶動戰略實施的長效機制,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及需求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和運行情況預警機制,受理外商、台商、港澳投資企業及投資各方的投訴和建議,依法處理投訴案件。
(十四)組織、申報並指導以湯陰縣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類大型貿易交易會、洽談會、展銷會等商貿活動;指導全縣商貿流通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工作。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擬訂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新聞發布、政務公開、安全保衛、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計畫生育、後勤保障與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縣經貿團組出國(境)任務批件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及網站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售理和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出國人員審查、安全教育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編報全縣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按照有關規定承辦相關行政復認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二、市場休系建設科
承擔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受理擾亂市場秩序行為以及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的舉報投訴,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承擔畜禽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組織起草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規範性檔案;推進流通標準化;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
三、市場運行調節科 (縣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中心)
監測分析全縣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捏建立鍵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 (肉類、食糖、邊銷茶、小鈕裝食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承擔酒類流通的相關工作和繭絲綢協調工作。負責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監測體系建設;承擔有關信息發布工作。
承擔全縣商貿服務業 (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售理工作;貫徹國家深化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化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社區商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煤炭流通市場進行監督售理。
四、對外貿易科
指導、協調全縣商品進出口工作,承擔國家批准的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編報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加工貿易的管理;指導境內外業務對口的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負責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的研究、通報和諮詢工作,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和產業損害預警機制;協調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及縣內案件涉及產業損害的調查起訴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承擔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領域中的相關反壟斷調查和取證工作,指導縣內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執行國家有關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擬定技術貿易政策和促進服務出口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技術進出口售理,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推動服務外也平台建設。擬定全縣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政策和有關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負責全縣技術進出口管理;負責國家有關扶持高新技術產品資金和項目申報、引進工作;擬定全縣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負責出口退稅的稽核工作;承擔有關統計工作。
承擔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對我縣經濟技術合作的有關管理事務;管理外方對我縣的無償援助和贈款 (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的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縣捐贈);貫徹執行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經濟技術合作政策,組織全縣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開展經濟扶術合作與交流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擬訂縣內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的管理政策;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審核縣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承擔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統計工作。
五、外商投資促進管理科 (縣外商投訴中心)
分析、研究全縣外商投資情況並上報動態和建議,參與擬定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負責組織篩選、發布吸引外商投資項目,建立招商引資項目庫;指導全縣招商網路建設;組織重大對外招商活動,指導全縣行業招商、專業招商和委託代理招商活動;負責審核全縣限額以上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契約章程及重大變更事項,限額以內允許類、限制類外商投資企業契約章程及重大變更事項;審核法律規定的特定行業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其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工作;指導省級和市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外商投資環境治理工作,受理外商投資企業及投資各方的投訴和建議,依法處理投訴案件。
六、國內經濟協作科 (縣對外開放辦公室)
研究擬訂全縣企業經濟技術協作的有關政策、措施,編制協作規劃;組織協調經濟技術協作洽談活動;指導商品展覽展銷市場建設;指導全縣性重要展覽展銷活動;指導企業跨區域投資活動;指導全縣企業經濟技術協作工作。
貫徹落實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外商投資方面的法律、法規、條約;負責全縣對外開放的巨觀指導和組織協調,制定全縣對外開放長遠規劃、相關政策和措施;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市場體系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對策建議;研究全縣內外貿易流通體制改革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研究推進對外開放帶動主戰略實施的長效機制;做好對外開放相關政策和課題研究工作;負責利用境吶外資金的相關政策和課題研究工作;研究分析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形勢,提出健全現代化市場體系的綜合政策建議;承辦全縣重大經貿協定、契約、章程和重大爭議案的研究與協調工作;督促檢查對外開放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解決對外開放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承擔縣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