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軍輝

湯軍輝,男,備受社會關注的41人“菜霸”案首要分子之一。2012年10月12日,湖南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一審宣判,41名被告人領罪,湯軍輝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罪被判處死刑,並處罰金40萬元。

人物簡介

湯軍輝,男,備受社會關注的41人“菜霸”案首要分子之一。2012年10月12日,湖南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一審宣判,41名被告人領罪,湯軍輝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罪被判處死刑,並處罰金40萬元。

相關事件

法院經審理查明,長沙市馬王堆蔬菜市場系湖南省主要蔬菜集散地,承擔全省約60%的蔬菜供應量。1998年以來,被告人何軍、湯軍輝、郭必武等人在長沙市馬王堆蔬菜市場及其周邊地區經常實施打架鬥毆、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各自陸續將一些無業人員收為手下,形成了4個惡勢力團伙。
2006年以後,何軍、湯軍輝、郭必武等人相互配合,排擠馬王堆蔬菜市場及其周邊地區的其他惡勢力。利用在該地區形成的影響,何軍單獨或夥同他人人非法成立“紫蘇公司”“大蒜公司”“芋頭公司”等“蔬菜公司”,壟斷馬王堆蔬菜市場及紅星蔬菜市場部分蔬菜品種的批發市場。
何軍、郭必武等人還通過強占蔬菜市場公共停車位收取高額停車費、開設賭場等方式非法聚斂錢財擴大組織、為組織成員提供生活費用,在組織成員犯罪後對其進行“慰問”、聘請律師或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該組織為尋求非法保護,向當地公安人員行賄。此外,2010年11月29日,湯軍輝還因與他人產生矛盾,致使1人死亡。
法院認為,以何軍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和以湯軍輝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大肆進行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欺行霸市等違法犯罪活動,非法壟斷長沙市馬王堆蔬菜市場及紅星蔬菜市場部分蔬菜品種批發經營,嚴重破壞了長沙市馬王堆蔬菜市場及周邊地區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何軍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行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被告人湯軍輝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行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
被告人郭必武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開設賭場罪、行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90萬元。
此外、吳悔、張傑等30名被告人分別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等被判處7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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