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一)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二)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內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承擔轄區內的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準入。初審和上報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申辦及處理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正常檔案收發及綜合協調、上報各種安全數據及表格。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股: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3、非煤礦山安全管理股:負責監督管理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