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民經濟運行的方針、政策,擬訂工業商貿方面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監測、分析工業商貿運行態勢,調節工業商貿日常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上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分析和發布相關的經濟信息。(二)貫徹實施產業政策,開展工業商貿產業競爭力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上報省、市財政挖潛改造、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裝備製造業等專項資金技術改造年度投資計畫;審查、上報需經國家和省、市審批、核准、備案的工商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指導工商領域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招商引資工作;定期分析工商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情況,提出促進企業技術改造投資措施意見;指導工商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
(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發展政策和發展規劃,組織推動工業行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對工業行業實施行業管理;組織擬訂地方性的行業發展計畫、行業規章以及經濟技術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擬訂和執行國內貿易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組織推動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對商貿行業實施行業管理。
(五)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研究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穩健、有序的市場體系,培育發展城鄉市場;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和重要生產資料市場調控及流通管理。
(六)負責指導、協調、促進全區民營企業(包括中小企業)的改革與發展,並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民營企業的政策、法規,綜合協調相關部門對民營企業進行指導和服務,對全區民營企業的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監測和分析,研究應對和扶持措施。
(七)對機械、石化、紡織、電子、輕工、醫藥、酒類、建材、電力、煤炭、冶金、有色金屬、汽車、民用爆破器材以及商品流通(含餐飲服務、生豬屠宰業)等實施行業管理或協調。
(八)指導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有節制和設備招標工作;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工作。
(九)指導和協調工業商貿企業對外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協作與交流工作。
(十)巨觀指導工業商貿企業生產質量管理工作、巨觀指導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規範企業行為規則,指導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十一)聯繫工商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與調整。
(十二)綜合協調和指導各類開發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綜合研究和分析各 類開發區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十三)指導國有企業改革和管理。
(十四)承辦區人民政府、市經濟貿易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對經濟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各股(室)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和規章制度;負責本系統的信訪工作;負責本機關文秘、行政事務工作以及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本局執法責任制的日常工作。
2、負責局財經、黨務、工會、青年、婦女、組織人事、宣傳、計畫生育工作。
3、負責經貿系統招商引資工作。
綜合辦公室人員職責
1、辦公室主任的職責:主持辦公室全面工作,負責落實辦公室的各項職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2、辦公室副主任的職責:協助辦公室主任工作,確保辦公室的各項職責能夠順利落實,努力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的同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3、辦公室其他成員的職責:在辦公室負責人的領導下完成本職工作,以利辦公室的職責能夠全面得到落實;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經濟運行辦公室
1、綜合分析近期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對經濟運行中的中長期趨勢做出預測;研究提出工業、商貿業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目標和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性指標;負責經貿信息工作。承擔對外宣傳、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2、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電力發展與改革的方針、政策。
3、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國有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對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規則。
4、指導工業、商貿等行業的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工業、商貿企業推廣ISO9000族標準等現代化管理工作;調查、分析重大生產質量事故,並督促企業進行整改。
5、負責經貿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經濟運行辦公室人員職責
負責保持順利履行本部門的各項職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民營經濟發展辦公室
1、研究提出重點行業生產力布局、重點產品結構的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技術改造工作,擬訂和實施技術改造中長期規劃和近期目標。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工作,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運行機制的建設和巨觀管理;研究提出重點技術創新項目、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項目、新產品試產項目計畫;
2、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海外投資等有關業務。
3、指導產業結構調整,負責全區經貿系統的工商行業協會的組織、指導和管理工作,使工商行業協會成為政府和企業的橋樑。
4、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民營企業的政策、法規,綜合協調相關部門對民營企業進行指導和服務,對全區民營企業的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監測和分析,研究應對和扶持措施。
5、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研究和指導流通體制改革;負責市場規劃、市場建設、市場供應和市場管理,監測分析市場運行狀況並組織調控;指導國內市場開拓;擬訂工貿結合的政策措施;對商業、副食品、飲食服務以及有毒、有害化工商品等特殊商品的經營實行行業管理,負責對全社會生豬屠宰業和酒類零售監督管理並組織實施行政執法。
民營經濟發展辦公室人員職責
負責保持順利履行本部門的各項職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園區建設管理辦公室
組織制訂和實施園區建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綜合協調和指導園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園區投資環境評價,綜合研究和分析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定期向區人民政府報送有關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
工業園管理辦公室人員職責
負責保持順利履行本部門的各項職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湞江區經濟貿易局附屬機構
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1)構建中小企業服務平台,提供與中小企業設立、發展相關政策、技術、信息等方面的諮詢、培訓和服務;
(2)承擔區政府、區經濟貿易局交辦的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