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開展並指導各縣(市、區)殘疾人扶貧、教育、就業工作。
2、負責全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網路的機構建設工作指導及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為殘疾人提供個性化、專業化、規範化就業服務,促進殘疾人充分、穩定就業。
3、加大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力度,大力發展殘疾人繼續教育和職業教育,促進殘疾人教育發展。
4、加快發展殘疾人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達到大中專院校錄取分數線的殘疾考生的錄取工作及大中專院校特困殘疾考生的扶助工作。
5、協調社會培訓機構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負責指導盲文、手語的培訓和推廣工作。規範盲人保健按摩行業管理,培訓盲人保健按摩人員並扶持就業。
6、做好全市貧困殘疾人各類數據資料的調查統計、收集分析工作。
7、指導開展殘疾人就業扶貧基地和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基地的建設工作。
8、建立以市、縣托養服務機構為骨幹、街道(鄉鎮)和社區日間照料服務為主體、居家托養服務為基礎的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提高殘疾人托養服務制度化、規範化、專業化水平。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