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湛江地區是廣東省已撤消的行政區劃。
歷史沿革
據出土文物考證,今廣東省湛江市轄地遠在4000年前的新石器時代晚期(約夏、商之間),已有人類居住。
春秋戰國時期,本地為百越南境。秦始皇帝統一中國後,今湛江轄地入中國版圖,歸屬象郡。漢元鼎六年(前111年),南部今徐聞縣、雷州市(原海康縣)、遂溪縣屬交趾部徐聞縣;北部今吳川市、廉江市分屬交趾部高涼縣和合浦縣。
以後,南部三縣先後屬交州、越州、合州、南合州、東合州,至唐貞觀八年(公元634年),改東合州為雷州,統管雷州半島三縣,直至清代;北部兩縣先後屬廣州、羅州、化州,至明清屬高州。
中華民國成立後,五縣先後屬廣東省高雷道、南路行政區、南區善後委員公署、南區綏靖公署。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起,南部三縣先後屬廣東省第八區、第十四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吳川先後屬第七區、第十三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廉江先後屬第七區、第十四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今市區範圍歷史上屬遂溪、吳川兩縣。隋至唐初,市郊湖光鎮舊縣村曾先後為鐵耙、遂溪縣縣治;南宋景炎三年(1278年),宋帝趙昺即位於市郊硇洲島,升硇洲為翔龍縣;明洪武年間至清雍正年間,曾先後在市郊舊縣村和東海島設定椹川巡檢司。
清光緒二十五年十月(1899年11月)法國脅迫清政府簽訂《中法互訂廣州灣租界條約》,將遂溪、吳川兩縣屬部分陸地、島嶼以及兩縣間的麻斜海灣(今湛江港)劃為法國租界,統稱“廣州灣”,劃入法屬印度支那聯邦範圍,設廣州灣行政總公使署,受安南總督管轄。從此,廣州灣成為一個獨立的行政區域。其範圍:南部由原遂溪縣屬的通明港起向北至新圩沿官路為界至志滿圩,轉向東北至赤坎以北、福建村以南分中為界向東出海面,橫過調順島北邊水面至吳川縣屬的兜離窩登岸,再向東至西炮台河面分中出海,距陸地3海裏海面起,向南沿硇洲島、東海島外海面直至通明港外3海裏海面止;海陸總面積共約2130平方公里,其中陸地面積518平方公里。首府初設於麻斜市;1911年廢麻斜市,行政首府遷西營市(今霞山區)。
1943年2月,日本侵略軍武裝占領廣州灣,曾建立極為短暫的日偽政權。
1945年9月21日,廣州灣由我國收回,以原範圍劃設市治,定名“湛江市”。1946年2月15日成立湛江市政府,為省轄市,並隸屬廣東省第七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1948年3月改隸第八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1949年5月,改隸第十四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公署設於湛江。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陸續解放湛江全境。
1949年12月初 ,中共南路地委、廣東省南路專員公署在廉江成立,轄湛江市、北海市和欽縣、防城、合浦、靈山、海康、遂溪、廉江、化縣、吳川、梅茂、電白、茂名、信宜縣;同年12月19日,湛江解放,仍為省轄市,南路公署遷湛江市赤坎。
1950年4月1日,湛江市人民政府成立;同年8月,南路專員公署改為高雷專員公署,轄徐聞、海康、遂溪、廉江、化縣、茂名、信宜、電白、梅茂、吳川縣,劃出合浦、靈山、欽縣、防城4縣設合浦專區。1951年4月,中共粵西區委成立,駐江門市,中共高雷地委劃歸中共粵西區委領導。
1952年11月,中共粵西區委和粵西行政公署由江門遷至湛江市赤坎,轄湛江市和台山、開平、恩平、陽江、陽春、茂名、信宜、電白、化縣、吳川、廉江、遂溪、海康、徐聞、東海縣,中共高雷地委和高雷專署同時撤銷。
1956年2月,中共粵西區委改為中共湛江地委、粵西行政公署改為湛江專員公署,轄湛江市和徐聞、海康、雷東、遂溪、廉江、化縣、吳川、電白、陽江、陽春、信宜、茂名縣。
1958年10月,中共湛江地委和合浦地委、湛江專署和合浦專署合併,改稱為中共湛江地委和湛江專員公署,轄湛江市、茂名市、北海市和合浦、浦北、靈山、欽縣、防城、東興各族自治縣、欽北壯族自治縣、徐聞、海康、遂溪、廉江、吳川、化縣、茂名、信宜、電白、陽江、陽春縣。
1965年6月,國務院決定將合浦、靈山、東興各族自治縣、欽州壯族自治縣和北海鎮從廣東省湛江專區劃出,設立欽州專區,歸廣西壯族自治區。
1983年9月,湛江地區建制撤銷,湛江市和茂名市改為省轄市,實行市領導縣新體制。原湛江地區所轄的吳川、徐聞、海康、遂溪、廉江縣劃入湛江市;電白、化州、高州、信宜縣劃入茂名市;陽江、陽春縣劃入江門市,後又劃出成立陽江市。現湛江市轄吳川、廉江、雷州(原海康縣)3縣級市,徐聞、遂溪2縣,赤坎、霞山、坡頭、麻章4區和湛江經濟開發區、東海島經濟開發試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