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本縣相應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規定、辦法和措施。(二)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建議,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負責擬定全縣規範流通領域市場體系、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肉類、酒類、食糖等重要消費品和煤炭、成品油等重要生產資料的市場調控
(三)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全縣市場秩序工作的責任,提出整頓和規範全縣市場秩序的工作的建議,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四)起草全縣商品流通業和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等)的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實施細則和市場準則,調查研究流通行業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對生豬定點屠宰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商品流通業和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報廢汽車管理和二手車市場、民爆器材專營、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活動和對酒類產銷進行監督管理。
(五)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配額招標政策,承擔進出口配額計畫的編報、下達和組織實施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的出口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出口和引進技術的再出口工作。
(六)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對外承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對外承包平台建設。
(七)承擔全縣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有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全縣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八)督促檢查全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和管理全縣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負責辦理全縣外商投資企業中產品出口企業、先進技術企業的確認和考核。
(九)承擔全縣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起草全縣對外經濟合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全縣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和管理辦法,指導和監督全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的管理,承擔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對我縣經濟技術合作的有關管理事務,承擔全縣國際經濟援助和受援項目的歸口管理工作,負責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等工作。
(十)負責組織參加商務部和省、市、縣政府舉辦的內外貿易促銷活動和招商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活動,指導、協調以湘陰縣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內外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
(十一)承擔全縣商務系統統計及其信息發布工作,提供信息諮詢服務,指導全縣流通領域信息網路和電子商務建設;指導全縣商貿流通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負責商務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的管理。按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產提質增值和依法依規推進國有商貿流通企業進行改制。
(十二)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和收儲、動用縣級儲備糧的建議,擬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研究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的建議。
(十三)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全縣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保障軍隊糧食供應;負責擬訂全縣糧食流通管理辦法,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政策和省、市、縣政府統一部署,制定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
(十四)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糧食行業發展規劃,最佳化糧食資源配置和產業布局;提出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建議,負責實施糧食收購行政許可的有關行政管理,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
(十五)承擔縣級儲備糧行政管理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縣級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購銷計畫以及提出動用縣級儲備糧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審批縣級儲備糧輪換計畫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全縣範圍內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制定本縣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擬訂局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文電處理、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機要保密、安全生產、新聞宣傳、信訪辦理、建議提案辦理和接待等日常事務;綜合調查分析全縣商務經濟運行和流通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負責起草本局重要檔案、報告和領導講話,研究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的建議;負責掌握編髮全縣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工作動態與信息;負責本局重大事項和決策的督察督辦工作;負責統計、歸口上報和局機關車輛管理工作。
(二)財務股
擬訂全縣商務行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管理各項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業務資金、專項基金、專項金費等;負責全縣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運行狀況的監測、分析和評估;負責對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的財務、基建進行監督管理,協助縣公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對所屬國有企事業單位運行進行監管;負責對所屬單位的審計監督和對單位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協調銀企關係,指導企業融資籌資;指導全縣糧食行業的財務核算,協同有關部門共同管理糧食風險基金,督促檢查糧食補貼資金的撥補、使用及管理;承擔全縣糧食行業財務會計報表的匯總與上報工作;負責倉儲設施基建計畫的編制、執行、工程施工質量的檢查監督工作;負責局機關經費管理。
(三)市場體系建設股(加掛市場運行調節股牌子)
擬訂全縣健全、規範市場體系和流通秩序的政策;協調做好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組織擬訂市場體系標準,推進商品流通市場的標準化建設;負責綜合、專業、特色市場(街)等商業網點規劃編制工作;負責大中型零售商場、商品市場等商業設施項目的論證、初審、申報工作;負責煤炭經營資格審查、發證、年審年檢工作;協調監管市場網點建設中的有關問題;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報廢汽車、二手車、租賃、舊貨流通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承擔縣內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監測、分析工作,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的政策建議;負責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等)的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負責市場監測、重要商品儲備、生活必需品應急供應等方面市場調節資金的管理與使用。
(四)調控與統計股(加掛儲備糧管理股牌子)
擬訂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有關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承擔本縣儲備糧的管理和全縣糧食庫存檢查工作;保障軍隊糧食供應;承擔全縣社會糧食行業統計工作;監督實施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研究提出地方儲備糧的規模、布局、收購、銷售、輪換計畫的建議;承擔縣級儲備糧的數量、質量、補貼和儲存安全工作;承擔縣糧食倉儲管理工作和安全儲存工作;承擔中央和地方儲備糧承儲資格的申報認定工作;協調本縣中央儲備糧相關工作。
(五)人事教育股
擬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的規章制度,協助局領導抓好後備幹部的培養、選拔和考核工作,組織、指導縣直商務系統所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勞動工資、社會保障、職稱考評、人事檔案及局機關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本局管理的臨時出國(境)派遣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扶貧、統戰、僑務工作。
(六)成品油監督管理辦公室
負責擬訂成品油經營、倉儲發展規劃;負責組織和協調成品油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成品油倉儲和零售經營的申請,並查勘和初審;組織協調規劃、住建、消防、質監等有關部門對批准建設的成品油經營網點進行竣工驗收並提出意見,對新建、改建、遷建的成品油經營網點,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落實規劃用地開工建設的收回批件;負責對成品油供應秩序的市場管理工作,對成品油經營企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七)行業管理股
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糧食行業發展及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推動全縣糧食企業改革與發展,調查了解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經營管理狀況並進行指導;承擔重點項目的立項審查、申報和驗收等有關工作;指導全縣糧食行業質量、計量、市場建設、安全生產和加工統計工作;承擔糧食行業科技管理、科技創新和新技術推廣工作;指導全縣糧食收購行政許可工作,負責實施縣級糧食收購行政許可工作;負責全縣糧食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及糧食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制定糧食衛生監督抽查計畫並組織實施。
(八)商務綜合執法辦公室
負責對全縣商務領域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依法查處酒類流通、糧食流通、生豬定點屠宰、煤炭、成品油、商業網點規劃、藥品流通、散裝水泥、典當、拍賣、舊貨流通市場、二手車市場、報廢汽車、再生資源回收、民爆、零售商促銷領域、商業特許行業、直銷行業、餐飲業、住宿業、美容美髮業、淋浴業、洗染業、對外貿易等商務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組織全縣商務執法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制定糧食質量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監督檢查縣級儲備糧和軍糧計畫、數量、質量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指導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處理縣內重要監督檢查專案事項。
領導分工
主任、局長: 郭平主持財辦、商務局全面工作。
副主任、副局長: 李再雙
分管市場運行調節、外經外貿、產業轉移、加工貿易、定點屠宰、勞動社保、扶貧解困、再就業和就業培訓、食品安全、物流園區規劃,負責工商管理、財政稅收和企業一套表工作。聯繫:外貿、供銷社、屠宰辦、商業總公司、國稅局、地稅局、財政局、工商局。
副主任、副局長: 李國慶
分管黨群、政法、穩定、安全生產、防洪抗災、老乾工作;分管市場建設管理、公物拍賣、專營專賣。聯繫:市場建設管理中心、菸草專賣局、鹽務局;聯絡人大、政協。
副主任、副局長: 陳建紅
分管公有資產監督管理、特種行業管理(廢舊回收、典當、報廢汽車)、小區物業管理、糧食、湖洲管理工作,分管武裝、萬村千鄉、家電下鄉、汽摩下鄉和改制工作;負責聯手幫促、縣城創衛、產業升級工作。聯繫:糧食局、烏龍直屬庫、物資發展中心、湖洲管委會、公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副主任、副局長: 陳國華
主持供銷社全面工作。
副主任、副局長: 吳鐵堅
主持商業總公司全面工作。協助定點屠宰工作。
副局長: 汪介凡
主持湖洲管理委員會全面工作。
副局長: 殷輝
主持市場建設管理中心全面工作。協助定點屠宰工作。
協理員: 甘再俊
分管酒類監管、成品油監管、協會和商會,負責城區商業網點規劃編制,協調城區屠場建設,協助聯繫省、市建設項目工作。聯繫:酒管辦、成品油辦。
協理員: 黃展輝
負責商貿改制改革和改制移交、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戰線一書記,財辦一書記和聯繫點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劉立波
分管金融、證券、保險、發行債券、紀檢、監察工作,兼金融證券辦常務副主任;協助家電、汽摩下鄉工作。聯繫:各銀行、信用聯社、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各保險公司。
黨組成員、工會主席: 陳建湘
分管工會、青年、婦女、計畫生育,負責出納工作,協助機關工作。
黨組成員: 吳志摩
主持物資發展中心全面工作。
辦公室主任: 李杏初
分管機關和辦公室工作。負責信訪及車輛安排調度等工作;負責機關人事、檔案、保密工作,兼機關黨支部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