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全州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的指導、監督、考核,參與擬定相關政策;負責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省、州關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開展政策諮詢服務;負責擬定全州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費征繳任務,並督促基金征繳任務的完成;負責對全州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機構的內部審計;承辦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責全州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的指導、監督、考核,參與擬定相關政策;負責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省、州關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開展政策諮詢服務;負責擬定全州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費征繳任務,並督促基金征繳任務的完成;負責對全州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機構的內部審計;承辦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