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工作職責
(一)負責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的協調,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公路、水路、鐵路相協調的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實施。
(二)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並監督實施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以及有關政策和標準;指導公路、水路行業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三)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參與協調各種運輸方式的綜合平衡,引導運輸結構最佳化;負責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及相關業務、城市客運、計程車、汽車租賃、搬運裝卸、運輸服務的行業管理,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指導城鄉客運設施規劃實施。
(四)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設有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指導全市公路、水路建設,組織、協調並監管工程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負責港口岸線的使用管理工作。
(五)負責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管,指導道路、水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負責路政、港政、航政、運政管理。協調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協調和監測國、省道幹線路網的運行,指導農村公路路網的運行監測和相關協調工作。
(六)協助市發改委做好物流等有關生產性服務業工作。指導協調全市物流業,綜合管理現代物流業,牽頭推進港口物流發展。
(七)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規模、方向和資金安排建議;指導交通建設融資平台的建設;指導公路通行費、水路交通規費的稽徵,並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管。
(八)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和交通運輸行業技術進步,發布相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運輸局設6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秘、會務、信息、信訪、機要、保密、檔案、安全保衛、責任目標管理和機關後勤行政管理;負責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提案的辦理;承辦全市有關交通運輸應急的宣傳工作,配合局機關相關處室開展重要主題宣傳活動,承辦行業性新聞發布活動。
(二)政策法規處(掛“行政審批管理處”牌子)
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體制改革、法制、科研、技改和節能減排工作;組織擬訂交通運輸相關政策,起草有關交通運輸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的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應訴工作;指導相關企業的改革改制及相關工作,並按許可權和分工管理相關企業的國有資產;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計畫;管理交通運輸科技項目、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和交通運輸科技情報工作;監管和協調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行政審批工作。
(三)運輸安全處
組織擬訂有關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城市客運、港口、物流行業的政策、制度和標準;協調重點物資、緊急物資、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和春運、軍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審核各類運輸價格;負責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城市客運、計程車和港口的行業管理,維護運輸行業公平競爭秩序;指導城鄉客運有關設施的規劃和管理;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綜合統計工作;指導協調全市物流業發展,綜合管理現代物流業;組織全市性綜合交通運輸應急保障,擬訂並監督實施應急保障預案,指導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指導道路運輸、水路運輸、港口、城市客運、計程車、物流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相關安全生產檢查,參與特大交通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協助、配合有關部門管理車站、港口(碼頭)的治安;指導運輸行業的維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
(四)規劃財務處
組織編制全市交通建設發展規劃、專項規劃、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年度資金計畫、項目前期計畫;組織交通建設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或審查;組織實施並督促檢查年度資金計畫、項目前期計畫;組織編制交通運輸年度部門預算;負責全市列入省交通建設計畫項目的資金財務管理和市本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資金籌措調度及財務管理;歸口管理交通規費;負責公路車輛通行費徵收的行業管理;負責交通經費的申報,並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對局屬單位的相關檢查,指導並監督交通專項資金和局屬單位經費的使用;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財務與審計工作;按許可權管理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
(五)建設管理處
組織編制、實施和檢查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年度建設計畫;組織協調公路、港口、航道工程項目建設,負責限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審批和限上項目的審查、報批;參與或組織公路、水路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交通工程施工企業及其人員的資質,維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秩序;指導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監理、質量技術監督和造價定額工作;指導路政、航政管理。
(六)組宣人事處
指導局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按許可權管理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局管幹部;組織擬訂年度新聞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對外新聞宣傳工作;承辦以交通運輸為主題的市新聞發布活動的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管理;負責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對外合作和交流相關工作;配合民政部門做好本系統相關社會團體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指導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
直屬機構
湖州市公路管理處與湖州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隊為兩塊牌子一套班子,是承擔全市公路養護行業管理和路政管理的事業單位,行政上隸屬於湖州市交通局,業務上受省交通廳公路管理局和湖州市交通局的雙重領導,其主要職責是: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2、參與編制全市公路建設規劃,編制全市公路建設、養護的市級年度計畫,檢查、監督、指導計畫的實施。3、參與全市公路建設的行業管理;參與全市重要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初步設計會審、工程交、竣工驗收。參與國、省道公路工程的前期工作及其招投標和交、竣工驗收。4、負責全市公路養護的管理工作,負責公路環保、水土保持及公路綠化計畫的擬定;組織公路交通量調查和路況登記。5、編報全市公路行業的財務、統計等各項報表。6、組織、安排公路建設、養護、路政管理人員的專業培訓和中、高級技工的培訓,指導全市公路行業的職工教育工作。7、負責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包括公路標誌、標線、安全設施和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的監督、管理工作。8、指導全市公路管理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並制定年度創建計畫,組織評比和推薦公路管理行業的文明(先進)單位、集體、個人,對公路管理行業風氣進行檢查、監督。9、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其他事項
(一)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市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市國土資源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市水利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由市水利局牽頭,會同國土資源、交通運輸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出讓。河道采砂許可證、河道採礦許可證由水利部門統一受理、送達,其中河道採礦許可證申請受理後轉交市國土資源局辦理。涉及航道的采砂許可證的辦理,應事先徵得航道管理機構和海事管理機構同意。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要充分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執法機構的作用。
(二)會同市國資委按分工管理湖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三)設立湖州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為湖州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掛靠市交通運輸局,機構規格為正科級。
1.主要職責: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擬訂全市交通戰備建設規劃和戰時交通通信保障計畫;指導編制重點線路、目標的戰時保障方案;指導督促交通戰備專業隊伍建設,開展專業訓練和戰備演習;配合部隊做好軍事行動的交通通信保障工作。
2.人員編制:行政編制2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1名。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工作動態
市局開展三季度在建交通重點項目督查服務活動
為確保我市在建交通重點項目健康平穩有序推進,根據 “一季一督查,一季一通報”的要求,2013年9月25日至29日,由局領導帶隊對轄區內在建的重點建設項目開展了三季度督查服務活動。
督查組重點督查了申蘇浙皖至申嘉湖高速公路連線線及配套工程、11省道馬家渡至椅子塔、318國道南潯至吳興段改建等12個項目,主要檢查了各項目基本建設程式、信用動態管理、標化工地建設、資金管理和工程質量安全進度等方面的情況,及時發現推進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積極尋找解決方法和途徑。
督查組要求各建設單位一是咬定目標,確保完成年度任務;二是加強協調,確保無障礙施工;三是規範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市局近期將印發督查情況通報。
單位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二環西路200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