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縣科學技術辦公室

(五)負責全縣農村科技管理,推進農業領域科技成果產業化,負責全縣科技培訓工作。 (九)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工作。 (十)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的相關職能。

一、職責調整
(一)將防震減災工作職責劃出。
(二)取消己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縣科學技術辦公室的主要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國家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制建設,提高全縣科技創新能力,加快科技進步。
(二)組織編制全縣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科技創新機制,指導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科技發展基金、科技獎勵基金等經費。
(五)負責全縣農村科技管理,推進農業領域科技成果產業化,負責全縣科技培訓工作。
(六)組織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組織實施全縣科技支撐、高新技術產業化、社會發展、軟科學研究、火炬、新產品試製、科技成果推廣、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等科技計畫;指導科技園的科技工作。
(七)歸口管理全縣對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研究制定對外科技合作交流計畫並組織實施。
(八)歸口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工作;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金融投資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
(九)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工作。
(十)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的相關職能。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科學技術辦公室內設1個職能股(室):
綜合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和印鑑等工作。
工會按章程設立。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科學技術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5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
領導職數:主任1、副主任2名。
股級職數1名。
五、其他事項
縣科學技術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為:
湖口縣科技情報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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