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造紙行業協會

湖南省造紙行業協會

湖南省造紙行業協會成立於2006年11月,簡稱湖南紙協,是經湖南省民政廳批准註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其業務主管單位為湖南省輕工行業管理辦公室。

協會簡介

由來自製漿造紙及紙製品產銷企業、製漿造紙機械製造、化學品等有關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校、設計部門等組成。協會下設行業技術諮詢、文化印刷用紙、包裝用紙、特種紙、瓦楞紙(煙花專用)、清潔生產、二次纖維利用七個專業委員會,會員單位包括泰格林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雪麗造紙有限公司、衡山中控國際紙業有限公司、瀏陽楊家紙業有限責任公司、湖南九華紙業有限公司、湖南恆瀚紙業有限公司、湖南雙華紙業有限公司等省內大中型製漿造紙企業。2012年12月21日協會如期進行了換屆選舉,泰格林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理事長單位,理事長兼法定代表人由泰格林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黨委書記吳佳林同志擔任。

湖南紙協以促進全省造紙行業經濟的發展,以溝通會員、行業與政府、社會的聯繫為宗旨,在政府和會員單位之間,會員單位與會員單位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的作用,傳達政府意圖,反映會員的願望與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協助政府對造紙行業實施行業管理並提供服務。

組織機構

湖南省造紙行業協會第一屆理事會

一、理事單位(以代表姓氏筆劃為序)

理事單位 代表姓名
岳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毛國新
長沙理工大學 王 萍
岳陽安泰經貿有限公司 王悅華
湖南華耀漿紙有限公司 葉名勝
駿泰漿紙有限公司 劉洪波
湖南津市雪麗紙業有限公司 劉湘松
湖南綏寧天成造紙有限公司 劉 釩
湖南湘豐特種紙業有限公司 劉國順
湖南省第一紙板廠 劉邵資
安鄉日銀紙業 伍 謹
泰格林紙集團 吳佳林
湘江紙業有限公司 李正國
湖南省造紙研究所 宋善軍
湖南新時代財富投資實業有限公司 肖 訓
沅江紙業有限公司 周明光
湖南九華紙業有限公司 胡碧松
洪江紙業有限公司 胡輝球
岳陽國泰機械有限責任公司 聶德波
五強溪特種紙廠 唐春凡
湖南省和泰紙業 彭岳飛
株州華倫紙業 廖 文
賽特造紙化學品公司 廖國良
中國輕工業長沙工程公司 樊 燕
岳陽豐利紙業有限公司 顏開臣
湖南雙華紙業有限公司 顏桂華
沅江金太陽紙業有限公司 薛永祥
新邵縣廣信有限公司 魏冬雲

二、秘書處

協會會長 吳佳林

協會常務副會長 楊傲林

協會秘書長 郭勇為

協會副秘書長 肖穗芝

協會秘書處專乾 王婧妮


湖南省造紙行業協會第二屆理事會

一、理事單位(按理事單位代表姓氏筆劃為序,共二十五人)

理 事 單 位 名 稱 代表姓名
沅江紙業有限責任公司 王曉東
長沙理工大學 王玉瓏
岳陽安泰實業有限公司 王悅華
湖南省輕工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王書湯
湖南雪麗造紙有限公司 劉湘松
會同縣寶慶恆達紙業有限公司 劉定軍
衡山中控國際紙業有限公司 呂建榮
永州湘江紙業有限責任公司 朱 傑
岳陽豐利紙業有限公司 張甫京
泰格林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吳佳林
岳陽林紙股份有限公司 陳金山
湖南省輕工紡織設計院 陳代光
岳陽華泰資源開發利用有限責任公司 陳 雷
湖南省造紙研究所有限公司 李國彪
洪江紙業有限公司 楊水寒
湖南駿泰漿紙有限責任公司 周鯤鵬
瀏陽市楊家紙業有限責任公司 胡 勇
湖南九華紙業有限公司 胡碧松
益陽市大通湖北洲子金北順造紙廠有限公司 賀金輝
湖南五強溪特種紙業有限公司 唐春凡
湖南恆瀚紙業有限公司 喻建軍
宜章吉興紙業有限公司 謝運良
中國輕工業長沙工程有限公司 樊 燕
湖南雙華紙業有限公司 顏桂華
沅江金太陽紙業有限公司 薛永祥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理事長:

吳佳林 泰格林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黨委書記

副理事長:(按姓氏筆劃為序,共13人)

王曉東 沅江紙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王玉瓏 長沙理工大學環境與輕化工程系主任

劉湘松 湖南雪麗造紙有限公司董事長

呂建榮 衡山中控國際紙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朱 傑 永州湘江紙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陳金山 岳陽林紙股份有限公司總工程師

李國彪 湖南省造紙研究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黨委書記

周鯤鵬 湖南駿泰漿紙有限責任公司總工程師

胡 勇 瀏陽市楊家紙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胡碧松 湖南九華紙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喻建軍 湖南恆瀚紙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樊 燕 中國輕工業長沙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

顏桂華 湖南雙華紙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秘書長:

肖穗芝 岳陽林紙股份有限公司

三、專業委員會

(一)行業技術諮詢委員會(掛靠中國輕工業長沙工程有限公司)

主 任:樊 燕(中國輕工業長沙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

副主任:劉曉明(湖南省輕工行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委員:陳代光(湖南省輕工紡織設計院副總工程師)

馬樂凡(長沙理工大學教授)

陳金山(岳陽林紙股份有限公司總工程師)

宋善軍(湖南省造紙學會理事長)

(二)文化印刷用紙專業委員會(掛靠岳陽林紙股份有限公司)

主 任:陳金山(岳陽林紙股份有限公司總工程師)

副主任:黃 鑫(湖南雪麗造紙有限公司總工程師)

委員:王玉瓏(長沙理工大學環境與輕化工程系主任)

薛永祥(沅江金太陽紙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喻建軍(湖南恆瀚紙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三)包裝用紙專業委員會(掛靠永州湘江紙業有限責任公司)

主 任:王福紀(永州湘江紙業有限責任公司總工程師)

副主任:胡碧松(湖南九華紙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委員:顏桂華(湖南雙華紙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呂建榮(衡山中控國際紙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劉定軍(會同縣寶慶恆達紙業有限公司技術主任)

(四)特種紙專業委員會(掛靠湖南省造紙研究所有限公司)

主 任:宋善軍(湖南省造紙研究所有限公司總經理)

副主任:喻建軍(湖南恆瀚紙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委員:唐春凡(湖南五強溪特種紙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黃費鳳(湖南湘豐特種紙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謝運良(宜章吉興紙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五)瓦楞紙(煙花專用)專業委員會(掛靠瀏陽市造紙協會)

主 任:胡 勇(瀏陽市造紙協會會長)

副主任:張 輝(瀏陽市造紙協會副秘書長)

(六)清潔生產專業委員會(掛靠長沙理工大學環境與輕化工程系)

主 任:馬樂凡(長沙理工大學教授)

副主任:周鯤鵬(湖南駿泰漿紙有限責任公司總工程師)

委員:陳金山(岳陽林紙股份有限公司總工程師)

陳代光(湖南省輕工紡織設計院副總工程師)

周湘紅(泰格林紙股份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

(七)二次纖維利用專業委員會(掛靠岳陽華泰資源開發利用有限責任公司)

主 任:陳 雷(岳陽華泰資源開發利用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副主任:胡 勇(瀏陽市楊家紙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委員:肖乾楚(城步苗族自治縣銀河紙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周訓富(岳陽林紙股份有限公司脫墨漿事業部經理)

王書湯(湖南省輕工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呂建榮(衡山中控國際紙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團體宗旨

是為會員、行業和政府服務,溝通會員、行業與政府、社會的聯繫,以促進行業經濟的發展。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的有關政策;促進市場競爭規則的建立,維護經濟活動的正常秩序,防止不公平競爭和盲目競爭,進行行業的自我約束,企業之間和企事業之間的相互協調;向企業事業單位提供市場競爭中所需要的有利條件,促進整個行業的快速健康發展。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湖南省輕工行業管理辦公室、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湖南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主要職能

湖南省造紙行業協會以促進我省造紙工業的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振興我省造紙工業為宗旨,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內的有關政策,傳達政府意圖,反映會員的願望與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協助政府對造紙行業實施行業管理並提供服務。主要職能如下:

1、接受政府部門的委託,為政府有關部門的行業巨觀決策提供技術支撐、諮詢和建議,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行業管理工作;向政府反映企業的實際情況、願望和訴求,努力維護業內企業的合法權益。

2、做好行業標準化工作,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產品標準和各種技術規範;及時收集和發布行業動態信息。

3、經政府部門授權和委託,參與制訂行業規劃,對行業內重大的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投資與開發項目進行前期論證。

4、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和實施清潔生產及節能減排標準,參與審核環境評價和清潔生產報告,推進清潔生產、節能減排和污染物治理工作,促進綠色產業建設。

5、大力普及製漿造紙工業科學技術知識,努力推廣科技成果,廣泛傳播先進技術與經營管理經驗,促進生產迅速發展。

6、積極開展科技諮詢、技術服務、信息交流等工作,接受企事業單位的委託任務,適時地提出合理化建議。

7、組織企業開展產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及改造工作,提升行業技術和裝備水平,提升行業競爭力。

8、重視智力資源開發,組織舉辦各種培訓班、研討會、論證會,努力提高會員和製漿造紙科技工作者的水平,發現人才,推薦人才。

9、受委託組織科技成果鑑定和推廣套用,出具公信證明。

10、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湖南省造紙行業協會願在企業和政府部門之間起到橋樑和紐帶作用,在企業和企業之間發揮協調和服務功能,為我省造紙行業健康永續發展做出貢獻。

協會章程

湖南省造紙行業協會章程


第一章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為湖南省造紙行業協會,簡稱湖南紙協。英文名稱為Hunan Province Pulp & Paper Industrial Association,縮寫為HNPPIA。

第二條 本團體的性質是湖南省地方性跨部門、跨地區和不分所有制形式的造紙工業的行業性組織;是由製漿、造紙、紙製品、製漿造紙機械製造和化學品等有關企業事業單位自願自主結成的實行行業服務和自律管理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遵循自主辦會的原則,實行會務自理,經費自籌。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是為會員、行業和政府服務,溝通會員、行業與政府、社會的聯繫,以促進行業經濟的發展。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的有關政策;促進市場競爭規則的建立,維護經濟活動的正常秩序,防止不公平競爭和盲目競爭,進行行業的自我約束,企業之間和企事業之間的相互協調;向企業事業單位提供市場競爭中所需要的有利條件,促進整個行業的快速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湖南省輕工行業管理辦公室、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湖南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團體的住所設在湖南省岳陽市城陵磯岳陽林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湖南省造紙行業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開展行業、地區經濟發展調查研究,提出有關經濟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經政府主管部門同意或授權進行行業統計與分析,發布行業信息,出具公信證明;

(三)創辦刊物,開展諮詢;

(四)開展技術、職業等行業培訓,參與行業等級考核、鑑定;

(五)組織展銷會、展覽會等;

(六)指導、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管理;

(七)經政府部門授權或委託組織科技成果鑑定和推廣套用,協助開展產品質量認證工作;

(八)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九)制定並監督執行行規行約,規範行業行為,協調同行價格爭議,維護公平競爭;

(十)反映會員要求,協調會員關係,維護其合法權益;

(十一)經政府部門授權或委託,參與制訂行業規劃,對行業內重大的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投資與開發項目進行前期論證;

(十二)參與制訂、修訂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並組織貫徹實施;

(十三)根據會員和行業發展的需要,開展相關業務;

(十四)承擔政府部門委託的其它任務。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為單位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是依法獲準從事本行業及相關行業的生產、經營、科研、教育、設計、製造的企業事業單位。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由申請單位提交入會申請登記表;

(二)經本團體秘書處提請理事會批准成為本團體會員,並發給會員證;

(三)由本團體秘書處負責定期向理事會報告會員新情況。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的工作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提請本團體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服從行規行約;

(二)維護本團體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本團體舉辦的各項活動,完成本團體委託的各項任務;

(四)按照本團體會員大會審議通過的年度會費標準按時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提供有關資料,反映有關情況;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連續二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批准理事會提交的工作計畫、工作報告和財務預決算報告;

(四)審議理事、會員提交的議案;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協會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最長不超過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

(三)審議、批准理事長提名的秘書長人選的聘任;

(四)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五)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七)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八)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及會費標準;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原則上不能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的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的能力。

第二十二條 本團體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三條 本團體理事長、副理事長任期一屆五年(理事長、副理事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或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四條 本團體理事長是本團體法定代表人。 必要時,理事長可授權副理事長代行使理事長職權。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提名本團體秘書長人選,報請理事會審議同意。

(三)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員交納的會費;

(二)社會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和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從事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的事務所獲得的報酬;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會員大會審議通過的年度會費標準收取單位會員會費。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六條 對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十五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九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一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經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入會須知

凡擁護本協會的章程,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且在我省造紙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影響,已取得工商登記執照或法人地位的製漿、造紙、紙製品及相關行業的企、事業單位和科研院校,均可申請加入湖南省造紙行業協會,成為單位會員。

會員入會程式:

1、提交入會申請表;

2、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3、由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3、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惠;

4、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有提請本協會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的權力;

6、有退會的自由。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承認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遵守行規行約;

2、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3、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4、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5、按規定交納會費。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入會申請表

湖南省造紙行業協會團體會員入會申請表

編號:

單位全稱
詳細地址 省 市 縣 路(街) 號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郵政編碼:
企業規模: 萬噸/年 建立年份: 年 月 日
所有制性質: 職工人數:
法人代表姓名: 職務: 聯繫電話:
法人委託代表姓名: 職務: 聯繫電話:
主要產品
主要造紙設備
對協會的建議和要求:
申請單位負責人(簽字): 公 章 年 月 日 協會意見: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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