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研究擬定全省畜牧業、漁業、飼料工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指導性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二)研究提出全省畜牧業、漁業、飼料工業發展政策建議,引導產業結構合理調整和資源合理配置;參與研究擬定畜牧業、漁業和飼料工業法規、規章草案。
(三)研究擬定全省畜牧業、漁業產業化發展規劃,推進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研究提出全省畜牧業、漁業產品加工業發展建議;預測並發布畜牧業、漁業和飼料生產資料、產品供求情況等經濟信息,指導行業信息網路建設。
(四)研究擬定全省畜牧業、漁業、飼料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指導畜牧水產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擬定地方性畜牧業和漁業種苗、產品、獸藥、飼料藥物添加劑質量標準和技術標準經批准後監督執行,制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標準和技術標準。
(五)負責全省種畜禽、水產種苗、牧草種子、獸藥、獸醫醫療器械、飼料藥物添加劑的質量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
(六)負責地方畜禽、水產品種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負責畜產資源、草地資源保護、開發利用和監督管理。
(七)責全省漁業行政執法監督管理,保護漁業資源;負責漁船檢驗和漁船漁港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
(八)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全省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承擔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和動物防疫及其監督、監測、預報、發布動物疫情,組織實施動物疫病的控制與撲滅。
(九)按照許可權管理畜牧業、漁業專項資金,提出專項資金安排計畫,組織畜牧業和漁業重大項目的申報、審核。
(十)承辦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農業廳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