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五年九月九日)
第一條 為了保持自然生態平衡,加強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管理,根據國務院批准頒布的《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凡森林和野生動物(包括兩棲綱、爬行綱、鳥綱和哺乳綱的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以下簡稱自然保護區),均按國家《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和本細則管理。
第三條 自然保護區分為國家和省、縣自然保護區。
(一) 國家自然保護區,由省人民政府提出區劃方案,報國務院批准;
(二) 省自然保護區,由省林業部門商同所在縣人民政府提出區劃方案,報省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
(三) 縣自然保護區,由縣林業部門提出區劃方案,報縣人民政府批准,並報省人民政府及省林業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條 自然保護區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劃定面積和區界。 區界一經劃定, 即樹立界標,不得任意變動。
劃定區界的原則是∶
(一) 應保證保護對象所必需的最合適範圍;
(二) 自然環境和生態系統比較完整或演替明顯或生物種源比較豐富;
(三) 既要保持保護對象的整體性, 又要利於當地經濟建設和民眾生產生活的安排。
第五條 自然保護區的建設,要統一規劃設計,按管轄範圍報林業主管部門批准。
第六條 自然保護區分別由國家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管理機構 , 隸屬同級人民政府,歸林業部門具體管理。
第七條 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的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自然保護區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章,開展保護自然資源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 進行植被、土壤、氣象、生態等科學考察,探索自然演變規律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的途徑;
(三) 對珍稀動植物進行生態觀察、研究,以及引種、馴化、保護和發展珍貴稀有野生動植物資源;
(四) 負責自然保護區的行政管理。
第八條 自然保護區分別按核心保護區和實驗區管理:
(一) 核心保護區只供經批准的人員進行觀測研究活動。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到核心保護區採伐、狩獵、墾殖、放牧、採挖標本和種苗、開山炸石、旅遊,以及有礙自然資源保護管理的其他各項建設和活動。
(二) 實驗區可以進行科學實驗和考察、教學實習、引種馴化、培育珍稀動植物,以及合理經營利用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等研究活動。嚴禁亂砍濫伐、亂捕濫獵和毀林開荒。
第九條 凡需進入自然保護區從事科研、教學、考察、拍攝影片、登山等活動的團體和個人,事先須與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聯繫,經省林業主管部門同意。
任何部門、團體、單位與國外或港商簽署涉及國家自然保護區的協定,接待外國人到國家自然保護區從事有關活動,必須徵得林業部的同意,涉及省、縣自然保護區的,必須徵得省林業主管部門的同意。
經批准進入自然保護區的人員,應遵守自然保護區管理法規和管理機關的制度,並交納保護管理費。
第十條 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應會同有關部門劃定生產活動區,供自然保護區內的居民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合理解決民眾生產生活問題;自然保護區內的居民應協助管理機構做好自然資源保護工作。
第十一條 自然保護區的科研工作,由自然保護區管理機關作出規劃,報林業主管部門批准,有計畫地開展。
第十二條 有條件的自然保護區,在確保自然資源不被破壞和環境質量的前提下,經林業部或省林業主管部門批准,可在劃定的範圍內開展旅遊活動,同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 旅遊業務由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統一管理,所得收入用於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保護事業;
(二) 國內外有關部門、 個人投資或與自然保護區聯合興辦旅遊建築和設施等事項,由林業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建築和設施的產權歸自然保護區,所得收益在一定時期內按比例分成,但不得改變自然保護區隸屬關係。
(三) 旅遊區的總體規劃,由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負責編制,報省林業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實施。
第十三條 自然保護區周圍不準建立損害和污染環境的工礦企業,現有這類企業必須限期治理。
第十四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需要,可在自然保護區設立公安派出所或配備公安特派員維護治安,查處破壞自然保護區資源的行為。
第十五條 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人民民眾,保護自然資源有突出成績的,由自然保護區管理機關或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精神或物資獎勵。
第十六條 違反本細則,有以下行為之一者 , 給予責任人批評教育或罰款五元至一百元、責任單位罰款五十至一千元的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擅自進入自然保護區從事旅遊、 科研考察、 教學實習、拍攝影片、登山等活動者;
(二) 擅自在自然保護區內採挖標本、開山放炮、開礦、采砂石、墾殖、狩獵、砍伐、放牧等,損壞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和林木植被者;
(三) 盜竊國家保護的珍貴稀有動植物者;
(四) 破壞自然保護區設施或擅自移動界標者;
(五) 阻礙管理人員進行正常管理工作者。
第十七條 擅自在自然保護區內修建建築物和設施者,除按第十六條規定給予處罰外,其建築物根據情況沒收或限期拆除。
第十八條 罰款上繳同級財政部門。
第十九條 自然保護區管理人員,應模範遵守國家法規,廉潔奉公,忠於職守。因失職造成損失的,由管理機關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自然保護區所在縣人民政府可根據本細則制定具體規定。
第二十一條 非自然保護區的珍貴稀有野生動植物,由所在縣人民政府採取措施加以保護,並報省林業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解釋權歸省林業廳。
第二十三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屬檔案一:自然保護區保護管理費收費標準; 附屬檔案二:湖南省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名錄; 附屬檔案三:湖南省屬國家保護珍貴稀有野生動植物名稱表。
附屬檔案一: 自然保護區保護管理費收費標準
────────┰──────────┰─────────┰─────────項 目 ┃ 規 格 ┃ 收 費 標 準 ┃ 說 明────────╂──────────╂─────────╂───────── 科學考察: ┃ 國內團體十五人 ┃1.0元/人、 次 ┃ ┃以下 ┃ ┃ ┃ 國內團體十六人 ┃1.5元/人、 次 ┃ ┃以上 ┃ ┃ ┃ 國外團體或個人 ┃15美元/人、 次 ┃────────╂──────────╂─────────╂─────── 教 學 實 習 ┃ ┃0.5元/人、 天 ┃────────╂──────────╂─────────╂─────── ┃一級植物 ┃15元/份 ┃ 經林業部批准 ┃二級植物 ┃2.0元/份 ┃ 經省林業廳批准 ┃三級植物 ┃1.0元/份 ┃ ┃三級以下植物 ┃0.1元/份 ┃ ┠──────────╂─────────╂─────── ┃ 一級樹種木材標本 ┃ 按單株材積銷售 ┃經林業部批准 采 集 動 植 ┃ ┃價的五十倍計算 ┃ 物 標 本 ┃ 二級樹種木材標本 ┃ 按單株材積銷售 ┃經省林業廳批准 ┃ ┃價的二十倍計算 ┃ ┃ 三級樹種木材標本 ┃ 按單株材積銷售 ┃ ┃ ┃價的十倍計算 ┃ ┠──────────╂─────────╂─────── ┃一類動物 ┃1000--10000元/只 ┃ 經林業部批准 ┃二類動物 ┃500--1000元/只 ┃ 經省林業廳批准 ┃二類以下動物 ┃200--500元/只 ┃────────╂──────────╂─────────╂─────── 拍攝影片、 ┃國內單位 ┃3元/分鐘 ┃ 從開機計算時間 電視錄相片 ┃國外單位 ┃15美元/分鐘 ┃────────╂──────────╂─────────╂─────── 旅 游 ┃國內團體個人 ┃0.5元/人、 次 ┃ ┃國外團體個人 ┃5美元/人、 次 ┃────────┸──────────┸─────────┸───────附屬檔案二: 湖南省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名錄 桑植八大公山 新寧舜皇山 石門壺瓶山 東安舜皇山 慈利索溪峪 衡山南嶽 大庸張家界 衡南江口鳥洲 桑植天子山 桂東八面山 永順小溪 宜章莽山 龍山洛塔(點) 道縣千家洞 岳陽君山 江永大遠源口 瀏陽大圍山 寧遠九嶷山 緩寧黃桑 雙牌陽明山 武岡雲山 酃縣桃沅洞 新寧紫雲萬峰山 附屬檔案三: 湖南省屬國家保護珍貴稀有野生動植物名稱表 植 物一級保護植物 珙桐、銀杉、水杉二級保護植物 資源冷杉、 喙核桃、 伯樂樹、長瓣短柱茶、蓖子三尖杉、連香樹、獨花蘭、光葉珙桐、馬蹄參、長柄雙花木、香果樹、傘花木、杜仲、福建柏、銀杏、水松、鵝掌楸、巴東木蓮、金錢松、白豆杉、水青樹、觀光木、香木蓮、木瓜紅三級保護植物 穗花杉、 舌柱麻、 白桂木、華南栲、青鉤栲、天竺桂、沉水樟、黃蓮、華榛、金錢槭、八角蓮、領春木、天麻、絨毛皂莢、野大豆、銀鐘花、黏木、黃枝油杉、柔毛油杉、厚朴、凹葉厚朴、小花木蘭、紅花木蓮、紅豆樹、樂東擬單性木蓮、閩楠、楨楠、華南五針松、黃杉、青檀、白辛樹、半楓荷、紫莖、著名薯、銀鵲樹、南方鐵杉、長苞鐵杉、任木、天目木蘭、黃山木蘭 動 物 第一類保護動物 華南虎、雲豹、金錢豹、金貓、白鰭豚、河麂、黑麂、斑嘴鵜鶘、白鸛、黑鸛、中華秋沙鴨、游隼、黃腹角雉、丹頂鶴、白頭鶴、白枕鶴、白鶴、中華鱘 第二類保護動物 彌猴、 短尾猴、 穿山甲、江豚、水獺、大靈貓、小靈貓、水鹿、毛冠鹿、麝、蘇門羚、 斑羚、 白琵鷺、 鴛鴦、 大天鵝、小天鵝、猛禽(除一類外省內隼形目?形目所有種)、銅雞、金雞、白鷳、勺雞、白冠長尾雉、紅腹角雉、灰鶴、小杓鷸、小青腳鷸、大鯢、虎紋蛙《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規定保護動物:狼、豺、黑熊、豹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