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湖南省土地綜合整治局前身為湖南省土地開發整理儲備中心,成立於2000年12月,是湖南省國土資源廳直屬的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2011年10月,經湖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發文同意,正式更名為湖南省土地綜合整治局,負責全省土地綜合整治工作,承擔全省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和耕地儲備等具體工作職能。整治局成立十多年來,在國土資源部、部中心和省廳的正確領導和指導下,通過不斷摸索和實踐,項目監管體系全面構建,行業管理日趨規範,發展基礎平台不斷夯實,初步形成了一套符合我省實際的管理模式。機構隊伍建設不斷加強,已形成了一支對全省土地開發整理工作進行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的專業化隊伍。目前,我局在編人員26人,所有工作人員共45人,內設辦公室、資金管理科、項目計畫科、項目實施科、項目評價科、綜合科、重大工程聯絡辦、土地復墾科、信息檔案科等九個科室。
辦公業績
自2000年以來,共組織實施省以上投資土地整理項目809個,建設規模35.55萬公頃,新增耕地4.8萬公頃,投資達102.03 億元,為全省連續十一年實現耕地占補平衡和耕地總量動態平衡作出了突出貢獻。凡是實施了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農村地區,有效耕地面積增加了,農業生產條件改善了,農民民眾生產生活方便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提高了,項目的實施極大地促進了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發揮了支農資金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政治效益,深受各級黨委政府和老百姓的歡迎。
辦公理念
2006年,我省在全國率先頒布實施了《湖南省土地開發整理條例》,以法規形式明確了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在土地開發整理工作中的職責及項目管理的有關要求。2009年全面推進土地綜合整治以來,省委省政府先後下發了《關於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的意見》、《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考核辦法》,明確了縣級人民政府為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提出了加強土地整理、推進村莊整治、改善人居環境和發展現代農業等四項任務。2011年,省政府辦公廳出台了《湖南省環洞庭湖基本農田建設重大工程考核辦法》,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在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中的地位、作用和責任,具體由省政府每年對市、縣人民政府進行考核,其結果作為地方特別是市縣領導班子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我局將以這些政策為依託,不斷推進土地綜合整治制度化、標準化和規範化建設,全面提高我省土地綜合整治水平。
新形勢下,湖南省土地綜合整治局將堅持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主題,在省委省政府及廳黨組的正確領導下,相關部門和省廳相關處室支持下,以加快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為主線,以轉變農村生產生活方式為抓手,以推廣發展現代農業、促進新農村建設及統籌城鄉發展為目標,創新項目管理手段,健全行業管理模式,落實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積極推進土地復墾工作,大力夯實事業發展基礎,全面開創我省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新局面,切實服務於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我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貢獻。
領導信息
程 綱 局長、黨總支書記。
主持局全面工作。
謝 暉 副局長、黨總支副書記。
主持局黨總支日常工作,負責局日常管理、行政、人事、宣傳、後勤保障工作;負責項目資金管理、內部財務管理工作。
分管辦公室、資金管理科。
譚樹奇 副局長。
負責綜合研究、信息化建設、標準化建設、重大工程聯絡、科技工作;負責項目實施管理工作。
分管綜合科、項目實施科。
張惠萍 副局長。
負責項目前期管理工作;負責土地復墾項目實施管理工作。
分管項目計畫科、土地復墾科。
文 寧 副局長。
新邵縣政府掛職。
李小慧 副處級紀檢員。
主持局紀檢監察、工會工作,負責項目評價、項目信息檔案管理、信訪工作。
分管紀檢監察室、項目評價科。
楊柳青 副調研員(掛職)。協助譚樹奇副局長工作。